世界經濟論壇(WEF)於今年1月10日出版了2023年世界風險評估報告,提出之未來十年全球的十大風險中,有6項與環境有關,前三大風險分別為減緩氣候變遷失敗、氣候變遷調適失敗、自然災害與極端天氣事件。比起2022年,WEF在2023年對氣候議題更加明確,並將氣候行動失敗進一步區分為減緩失敗及調適失敗。

氣候變遷議題連續多年受到全球關注,2023年仍是焦點。去年11月落幕的COP27相較於COP26並沒有重大突破,主要聚焦於設立基金補償遭受氣候變遷極端氣候所苦的國家,及推行氣候融資相關的綠色金融以促使減碳科技發展,實踐開發中國家能源轉型的目標。國內的綠色金融經過金管會多年推動,除了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色及永續發展產業之投融資,也在綠色金融3.0中推動金融機構揭露及盤查範疇一、二及三碳排放,目的在於促使金融機構積極調整營運方式與投融資對象議和,推動整體產業及社會減碳,由資本市場所主動發起的低碳行動正方興未艾。

國內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氣變法)於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2050年淨零排放入法,針對溫室氣體的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皆有專章規定,此處呼應了WEF的風險評估。此外也規範了盤查與查驗、效能標準、碳稅及碳費與碳交易、負碳技術與碳捕捉。以上各項專題有賴子法的進一步規範,但已可提供企業及利害關係人做相應的準備。

國內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第一階段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鋼鐵及水泥業,2023年需揭露個體公司2022年溫室氣體盤查資訊,2024年須經第三方進行確信,2025年揭露合併公司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上市櫃公司對於溫室氣體的盤查與確信已是進行式,跨出台灣,了解子公司所在地區溫室氣體規範也是一大議題。

國際上,歐盟將於2023年10月開始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之過渡期,受影響的進口商需申報相關產品的碳排放量,有關的國內企業須加緊腳步做好報告準備。

由以上觀之,2023年將是企業在氣候變遷議題上付諸行動的一年,國內外相關法規愈來愈明確,企業不應再觀望,對於溫室氣體盤查、溫室氣體減量技術開發及綠色金融等,應付出行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