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许多在华经营企业的业务带来影响,给企业及时纳税、履行现金流承诺以及处理与供应商和客户的相关业务方面都带来挑战。

增值税对企业的现金流有重要影响,主要是因为销项税在企业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时已计算缴纳,而销售款项常常之后才能收回。从采购支出角度来看,在支付采购费用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往往有一个时间差,中国目前增值税留抵税额尚不能完全退还,这一时间性差异的影响可能会表现的更明显。

尽管企业并不是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但在国内由于多种因素,例如多档增值税税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适用免税的业务甚至特定零税率货物的销售不能(不能全额)抵扣进项、增值税留抵税额无法完全退还等,会导致企业无法从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中完全抵扣采购支出对应的进项。

所有上述因素都意味着有效管理增值税和优化增值税税负在这一困难时期将备受关注。此外,为了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各级政府陆续快速出台了一系列面向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以减轻增值税对企业,特别是关键受影响行业企业的影响。本资料中涉及截至2020年2月7日发布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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