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安侯建業今(16)日舉辦《2023第二季讀書會》探討包括「Chat GPT 引爆數位轉型商機」、「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的財報影響及企業因應」、「房地合一稅2.0對不動產傳承的影響」以及「營所稅、營業稅等近期稅局查核重點」等熱門議題。
「Chat GPT 引爆數位轉型商機」
2022年11月迄今,ChatGPT正引領著科技發展往奇異點大步邁進。ChatGPT在正式開放使用者註冊後,除了在最短的時間內達到一億個註冊使用者外,它也在多種語言對答、理解使用者意圖以及邏輯推理等能力,展現出讓人歎為觀止的成績。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林大馗表示,要讓ChatGPT、 Bard等大型語言模型能流利地運用上述能力,依賴的還是網際網路上的資訊,透過蒐集、預處理、正規化及標籤等,以預訓練後的資料搭配繁雜的統計機率運算,依據運算結果回應給使用者「看起來蠻有一回事的聊天內容」。
林大馗認為,生成式AI的出現好比「計算機發明」,能夠提升工作效率及正確性,但除了先前預訓練的資料外,使用者輸入的所有資料也成為它訓練資料來源 (Reinforcement Learning from Human Feedback, RLHF),因為蒐集的資料既多且廣,而且可能已經遠遠超過原先設計者的期待。所以OpenAI執行長奧特曼(Sam Altman)今年初受訪時特別表達,語言模型可能會被用來進行大規模的假訊息攻擊,再加上ChatGPT編寫電腦程式碼的能力越來越強,可能無意間外洩敏感資料及被用於自動化網路攻擊的憂慮也與日俱增。
生成式AI所造成的危機,除了眾所皆知,被駭客用以撰寫惡意攻擊程式、自動化挖掘系統漏洞、創作高擬真的釣魚郵件,或是如三星集團因使用ChatGPT而洩漏商業機密等等層出不窮的資安事件外,更令AI專家與政治人物擔心的是越來越無法受控AIGC充斥在真假難辨及資訊汙染的網際網路空間。依據世界經濟論壇 (World Enocomic Forum, WEF)預測,於2026年時網際網路上可能將有高達90%以上的內容將由人工智慧生成。針對發展人工智慧的應用與服務,林大馗也提出治理三重點:
一、保留邊做邊學的空間:要使用人工智慧解決組織的問題,除了演算法、技術框架等細節外,另外相對應的資料集 (Data set)資訊是否完整,亦是組織於起始應用人工智慧之初,會遇到結果是誤判或漏判的情況。故邊執行邊調整相關參數與優化等彈性空間是必須考量的。
二、建構負責任且可解釋的AI:人工智慧演變至今,做出異常判讀的情況屢見不鮮。無論是亞馬遜透過AI決定雇用員工高達90%以上是男性的偏見,或是民眾開啟透過感測器進行路況偵測的自動駕駛,筆直撞上障礙物。許多時候是難以解釋其分析結果及對其究責。建議能透過透明化演算法、學習模式及資料集等,讓使用者於使用人工智慧服務或產品前,能明確得知其所面臨的風險或不確定性為何。
關注AI所引起的風險:在GPT服務雨後春筍冒出後,相關服務也是駭客覬覦的對象。今年稍早駭客即利用了提示注入 (Prompt Injection)的攻擊手法,攻擊了數家線上GPT服務,進而取得敏感資料 (如API金鑰)。如同其他的數位服務一般,傳統的資訊安全風險也會發生在人工智慧的服務或產品上。組織於發展人工智慧產品或是服務時,亦要將上述風險納入考量。
「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的財報影響及企業因應」
國際租稅史上最大規模變革-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已於歐盟、英國、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及澳洲等地區相繼宣布進行立法,相關稅法預計最早於2024年開始陸續生效適用。在新稅制下,將針對收入達7.5億歐元之大型跨國集團課徵收至少15%稅負。
全球最低稅負制除了影響跨國集團於申報所得稅時的實際應繳納稅負,同時也影響財務報告上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對此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已於2023年5月份發布IAS12「所得稅」修正案,明定支柱二相關稅法(包括GloBE)屬於IAS12適用範圍。如此一來也衍生出其他問題,例如:資產與負債科目的課稅基礎如何決定?是否創造新的暫時性差異?或應重新衡量帳上原本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以及企業如何決定衡量遞延所得稅使用之稅率等,都還需要經過一段時間討論取得共識。因此IASB針對支柱二相關稅法下遞延所得稅的認列及揭露提供暫時性的強制豁免,以避免實務做法分歧導致財務報告失去比較性,同時要求企業新增揭露資訊說明相關稅法的適用情形。
對此,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黃明宏表示,IAS12修正案主要針對支柱二相關稅法已立法或實質立法的國家,並可區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IAS12修正案發布後立即生效,企業應馬上在2023年期中財務報告適用遞延所得稅認列及揭露的強制豁免,並且於期中財報中說明已適用該強制豁免。第二階段是在支柱二相關稅法生效前,於2023年年度財報中說明已適用該強制豁免及所得稅相關暴險,第三階段則是支柱二相關稅法生效後,例如:2024年1月1日相關稅法生效,則應自2024年期中財報開始說明已適用該強制豁免及當期發生之補充稅金額。他也提醒,IAS12修正案還需要經過金管會認可才能在國內適用(預估將盡速認可),而目前前述國家均未完成子法的立法作業,因此截至IAS12修正案發布前,尚無支柱二相關稅法已立法或實質立法的國家。
在全球搶稅大作戰的風潮下,台商跨國企業集團應積極的預先作好集團稅務風險管理,關注各國當地支柱二相關稅法立法細節,包含如何在財報上揭露相關資訊以及早預做準備,因應即將到來的稅務風險及財報編製新規。
「房地合一稅2.0對不動產傳承的影響」
為落實居住正義及課稅公平,政府近幾年陸續推出實價登錄及房地合一稅制,除自110年7月1日起同時將實價登錄及房地合一稅升級至2.0版外,近期再度重磅修正平均地權條例,主要包括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轉售、重罰炒房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等五大措施。這些新制將對家族傳承造成哪些影響呢?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葉建郎說明,房地合一稅新制與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舊制最大的差異,除了土地交易須併同房屋交易課徵所得稅及提高短期持有稅率外,亦擴大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處分課徵之適用範圍。因此在不動產財富傳承的過程中必須要特別注意不同的傳承方式,是不是會影響未來移轉時的稅負。
葉建郎表示,處分不動產適用新制或舊制是依取得日決定,一般係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但對於重劃及開發的土地異動,例如因區段徵收領取抵價地、經土地重劃後取得分配地、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得以原取得土地之日認定是否適用舊制,而免徵土地交易所得稅;如開發後之建物併同土地出售,建物部分得以土地持有期間適用不高於20%的稅率課徵所得稅,亦較舊制課徵最高40%之綜合所得稅有利。
葉建郎指出,對於適用舊制的不動產進行家族傳承時,經常為了避免特留分爭議,採贈與或以本金他益的信託方式移轉;或為考量降低贈與稅負,多以公告現值及評定標準價格售予子女,都會造成取得人未來處分時,應按房地合一稅新制計徵所得稅,且僅得扣除受贈時據以課徵贈與稅之公告現值及評定標準價格,導致增加所得稅負。葉建郎並提醒,以股份或出資額進行移轉時,也應留意是否需要優先適用房地合一稅制課徵較高的所得稅負。由於家族傳承及財富移轉涉及之議題錯縱複雜,建議及早諮詢專家意見審慎評估,避免影響接班傳承。
「營所稅、營業稅等近期稅局查核重點」
隨著報稅季節的結束,國稅局下半年更專注於申報案件的查核,KPMG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副總經理沈明展特別分享近期營所稅、綜所稅及營業稅查核重點。因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適用房地合一2.0規定,國稅局對110年度營所稅案件執行房屋、土地交易的專案查核。而個人綜所稅,自110年1月1日起,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也是稅局專案查核項目。另營業稅方面,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應登記事項及網路平台營業人保存會員交易紀錄新制規定,並針對網路交易執行專案查核,相關營業人應特別注意。
在房地合一2.0方面,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該交易應視同房屋、土地交易,課徵房地合一2.0所得稅,因此不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大額交易非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之股份或出資額,亦必然為稅局查核重點。
此外,國稅局除通常針對當年度法令重大變動、景氣行業、新興行業、因地制宜等執行專案查核外,也有例行性的查核重點,因此列舉30多項營所稅常見選案查核項目,例如期末存貨偏高、進項憑證金額不足或過高、高額特殊費用或損失科目及關係人交易等情形,以輕鬆掌握營所稅查核重點。
沈明展也提醒所得稅、營業稅等近期稅局查核重點,在於法令有重大變動的新項目上,但各稅目例行性查核重點亦應注意,才能掌握查核重點瞭然於「新」,也瞭然於心。
沈明展
KPMG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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