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近期的稅務發展包括國會通過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法案,以及新加坡國稅局(IRAS)更新國別報告(CbC)適用的租稅管轄區清單,並發布新的稅務居民證明書申請指引。​

國會通過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法案​

國會於2024年10月通過了兩項法案,包含實施跨國補充稅(MTT)和當地補充稅(DTT),以確保最低有效稅率為15%。這些修正案將自2025年1月1日起適用於在新加坡的跨國企業(MNE)集團,並與OECD/G20的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第二支柱)一致。​

更新國別報告適用的租稅管轄區名單​

新加坡稅務局(IRAS)於2024年10月更新《國別報告自動交換之多邊主管機關協議(2016年)》中交換國別報告的租稅管轄區清單。此次更新將阿爾巴尼亞和喬治亞新增至租稅管轄區清單中。​

稅務居民證明書申請指引​

新加坡國稅局(IRAS)已發布更新的稅務居民證明和退稅申報表指引。此次更新涉及自2025年起對外資控股公司提出的額外要求。​

關於2025及以後年度的稅務居民證明書申請,除了需證明有關鍵性事宜的決策是在新加坡作出決定,該公司還必須符合以下情況:​

  • 至少有1名在新加坡的董事且該董事擔任執行職位,且不是名義董事;​
  • 至少有1名高階員工(例如執行長、財務長、營運長)在新加坡工作;​
  • 由位於新加坡的關係公司進行管理(例如,該公司負責作出有關外資控股公司的營運決策或審核該公司的投資績效)。​

以上指引,俾利申請稅務居民證明書的公司能更明確具體地證明其在新加坡有設立營運的正當理由。

KPMG 觀察

新加坡近期的稅務發展包括在2025年1月1日起實施跨國補充稅(MTT)和當地補充稅(DTT),以確保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有效稅率為15%。IRAS亦將阿爾巴尼亞和喬治亞二國更新至國別報告的租稅管轄區交換清單。另外,建議以新加坡作為投資控股的公司於申請稅務居民證明書時應注意在當地應有實質性的指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