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於2024年3月28日正式通過稅務改革法案,其相關內容與2023年12月時提出的2024稅務改革草案(連結)一致,國際租稅方面包含日本所得涵蓋原則(Japanese Income Inclusive Rule, J-IIR)實施細則及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規定。

日本所得涵蓋原則(J-IIR)

日本所得涵蓋原則(IIR)參考OECD官方公告之行政指引及國際間之討論,對J-IIR進行以下修訂。​

租稅管轄區補充稅(Jurisdictional Top-up Tax)​

考量租稅管轄區補充稅是計算J-IIR下全球最低稅負之基礎,稅務改革法案針對租稅管轄區補充稅進行以下修訂:​

  • 日本將制定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避風港措施(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Safe Harbour, QDMTT Safe Harbour),若一企業實體在其居住國須繳納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且該國滿足特定要求,則該國的租稅管轄區補充稅(即按所得涵蓋原則(IIR)計算之最低稅負)將被視為零。此外,無稅籍企業實體(Statless Constituent Companies)若須繳納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 ,則在計算租稅管轄區補充稅時,可將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稅額扣除。​

資訊申報系統​

  • 若日本公司為跨國企業集團之集團成員,必須在各適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1年3個月內(某些特殊情況下為1年6個月),用英文並透過電子稅務(e-tax)方式向稅務主管機關提供該集團之特定資訊。​

  • 具體應提交之特定資訊,將依據申報義務之日本企業分類而有所不同。

受控外國公司(CFC)規定

CFC制度將與J-IIR規定共存,為防止外國子公司避稅之重要性亦不會在引進第二支柱規定後而有所改變。考量實施第二支柱規定後,將對公司產生額外的稅務遵循成本,因此日本國會在本次的改革法案中延續2023年稅務改革法案之修訂。

KPMG 觀察

本次在日本國會通過的稅務改革法案中,可看出日本在國際租稅上積極與OECD反避稅制度接軌,日後也會陸續推出修改國稅及地方稅之因應政策。此外,考量OECD將於今年下半年持續討論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之實施細節,日本政府將參考OECD及國際上之討論,預計最快在2025的稅務改革法案上推出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之相關立法。在全球最低稅負制下,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係為當地國維護稅權最優先的因應措施,建議台灣跨國企業投資日本也要持續注意當地法令進度以及時進行稅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