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英國2023/24財政法案獲御准(royal assent)並成為法律。關於直接稅,其重點包括以下:
修訂第二支柱法令
關於跨國補充稅及當地補充稅之已立法(enacted)法令,本次修法有納入一些技術性修正,其中有反應行政指引(Administrative Guidance)之條款(例如:可交易轉讓租稅扣抵(marketable transferable tax credits)、穿透(flow-through)優惠之處理、釐清實質性排除所得規定(Substance-based Income Exclusion, SBIE)與換匯,以及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 避風港(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Safe Harbour, QDMTT Safe Harbour)。此外,法案亦釐清過渡性國別報告避風港(Transitional 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Safe Harbour),在若干條件下可由未準備正式國別報告之公司利用。法案中亦擴大英國政府修正法令之授權,以確保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指引同步。本次法案不含徵稅不足之支出規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目前還在草案階段。
研發租稅扣抵
英國之研究發展費用扣抵(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diture Credit, RDEC)以及中小企研發減免(Small Medium Enterpris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elief, SME R&D relief)合併為一項租稅扣抵制度,在2024年4月1日後開始之期間內,以20%計算。對於虧損中個體利用該項租稅扣抵之設算課稅(notional taxation),則以小額利潤率(small profit rate)19% 計算。
全額支出
對於廠房及機器費用,於2023春季預算案(2023 Spring Budget)引進之暫時性加速折舊機制(主要類別費用(main pool),得在支出同年取開始開始得100%之折舊租稅扣抵;特別類別費用(special pool)則為50%),並改為永久性機制,亦即延長至原期限2026年4月1日以後。
選用噸位稅(tonnage tax)資格範圍擴大
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得選擇按英國噸位稅計算其營業稅(此前,僅經營船舶者得選用噸位稅制,且限於船東或船租用人適用)。
本法案中之變動將自2023年12月31日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
KPMG 觀察
本次英國財政法案包含全球最低稅負制第二支柱在英國之實施以及今年以後之租稅優惠,其中包含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實施之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避風港以及國別報告避風港。由於全球最低稅負制、國別報告之複雜程度,此二項避風港均可能減少跨國企業稅務遵循負擔。
此外,英國也將原本截止於2026年之費用扣抵優惠取消限期,並整併原先不能併用之兩種研發租稅優惠 。建議預計在英國投資廠房、機器或在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負制範圍內之臺商企業應特別注意,俾利企業全球布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