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2021年3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海南省税务局”)发布了《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为“《操作指引》”),明确了海南高端紧缺人才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即就已缴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申请退税的操作流程。
背景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已缴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可予以免征,并在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优惠。具体内容可参考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二零二零年第二十五期和第四十一期。
日前,海南省税务局就上述个税优惠政策发布了详细的2020年度汇算清缴操作指引,指导纳税人如何在办理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
关注要点
办理时间
- 经营所得:2021年1月1日— 3月31日;若已在2021年3月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则可进行更正申报并重新申报享受海南个税优惠政策
- 综合所得:2021年3月1日— 6月30日;为错峰办税,税局建议于2021年4月11日— 2021年5月10日期间办理
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
所得项目 | 办理渠道 | 适用情形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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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WEB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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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 | 个人所得税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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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
- 线下办理:在海南自贸港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且符合高端紧缺人才条件的非居民个人,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扣缴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居民个人亦可选择通过线下方式办理退税
毕马威观察与建议
办理流程简便快捷
自动完成人才认定(具体见琼财税〔2020〕1019号):
- 各政府部门之间通过信息共享及联动协作,按流程自动认定合资格高端、紧缺人才,纳税人无需额外进行人才资格认定
- 据了解,目前合资格高端紧缺人才名单已下发到各主管税务局
汇缴及优惠申请“一站式”办理:
- 主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个税APP线上办理,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系统即自动带入已申报预缴的数据,核对数据无误后,在【(可)减免税额】模块选择【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额,操作简便
- 无需先汇缴再另外申请退税,纳税人在汇缴时即可“一站式”办理自贸港个税优惠申请,手续简化,申请时间快捷
全年一次性奖金享受优惠的适用性
- 由于选择单独计算的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范围内,因此目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个税APP办理汇缴时,单独计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暂无法直接享受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
- 若希望奖金亦同时享受海南自贸港的个税优惠,可选择在线上办理汇算清缴时将奖金合并入综合所得重新计算个税
我们的建议
- 《操作指引》列示了在线上办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如何申请优惠的具体步骤,为海南自贸港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 通过线上办理汇算清缴,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时,需要注意核对数据,如系统自动带出的收入、成本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修改
- 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工资薪金特殊项目(例如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申请享受海南个税优惠政策,实操流程仍有待探讨
- 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首次落地执行,预计相关的操作指引会随着实际情况不时更新,建议密切留意海南的最新的政策动向
毕马威将继续密切关注海南自贸港的政策动态,并于第一时间做出政策解读。同时,企业及个人若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