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出台,多行业迎来降税优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出台,多行业迎来降税优惠
中国税务快讯 - 第四十三期,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9〕50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
主要内容
与往年关税调整方案相比,2020年关税调整方案中没有对税则税目进行调整,税目总数与2019年相同,仍为8549个,仅对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2020年关税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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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调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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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税率 |
最惠国税率和进口暂定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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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配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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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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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关税税率 |
出口关税税率 |
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
毕马威观察
每年,财政部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办公室)负责对中国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目、关税税率等进行税政调研并提出调整初步建议,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并提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报国务院审批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调整及修订。
结合2020年及以往年度关税调整方案,不难看出国家近几年陆续出台一系列的降低关税措施,主要集中在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环境保护、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领域给予关税减让优惠,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需要、促进技术先进和高新产业发展,通过税则税目的结构性调整和优化,达到平衡监管和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目的。
与2019年实行暂定税率的商品相比,从关税税率调整的具体项目来看,主要对以下对象进行关税税率调整:
1. 调整部分日用消费品暂定税率
- 在满足日常消费的民生方面,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缓解国内相对紧缺或供应不足的日用消费品的进口需求。
- 在对抗癌药及原料降低关税税率后,继续降低其他药品和原材料关税税率,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2. 降低先进技术设备和零件的暂定税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 为继续支持和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扩大高技术含量的设备和部件进口,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此次对先进技术、设备和部件类产品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的调整,有助于降低一些高技术附加值核心部件的进口成本,对自主研发和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释放科创、开放和发展的信号,鼓励先进技术和科技创新,促进国内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通信、电子、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3. 对部分资源性产品和进口废物的关税调整
- 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以满足国内对资源性产品的进口需求。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对环境危害大的固体废物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推进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4.进一步降低部分协定税率,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和促进自由贸易发展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以上调整,充分证明中国对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决心,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和范围,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并谋求同世界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共享发展成果。在当前形势下,相关进出口企业可加大对进出口产品的税则归类和原产地管理的力度,充分利用政策红利享受更低的关税成本待遇,提高产品在本土以及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毕马威建议
为积极应对此次关税调整给相关行业带来的政策影响,建议相关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全面评估其对关务产生的影响及未来发展的机遇,包括但不限于:
- 充分利用国家税政调研的工作机制,尤其针对符合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特征、行业发展和目前享有的关税待遇,全面评估企业进出口产品的关税税负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降低关税税率的诉求;
- 对进口商品的HS编码进行汇总梳理及审阅,对可能受到影响的进口货物进行量化分析,对税则HS编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估,以充分享受减税政策;
- 在享受优惠原产地税率的情况下,考虑全面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重新评估,重点关注涉及此次协定税率调整的进出口商品,包括原产地的认定方法和判断结果,以确保原产地认定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 重新审视现有贸易模式并进行相应筹划,例如,对于已经采用加工贸易安排的整车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由于保税货物管理成本较高,在关税税率大幅降低的情况下,根据本企业实际进出口产品特征、实际管理需要和贸易安排等情况重新分析采用保税模式的利弊;
- 对于已接受或正在接受海关估价、非贸易付汇(包括特许权使用费、研发费、佣金手续费等)的质疑及分摊调整的进出口企业,重新评估此次关税税率下降对各类征补税结果的影响,并与海关稽查、税管、价格等部门及时沟通。
毕马威可提供的服务
毕马威国际贸易与海关团队充分利用丰富的贸易与关务知识及经验和全球网络,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来提升贸易效率、降低全球贸易管理成本。就此次关税调整,我们可以:
- 从宏观政策、行业研究和进出口税收的角度分析与企业进出口产品相关的信息,从实操的角度分析申请降低进口暂定税率的可行性,协助与政府各部门进行沟通以全面审查和评估申请,直至完成最终的审核及申请工作;
- 协助企业对进口商品价格、HS编码、原产地等进行审阅,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其关务及税务影响进行评估和量化,发现风险并提出改善建议;
- 协助企业结合此次减税、自由贸易协定等优惠政策对跨境供应链优化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企业实施落地;
- 协助企业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排查,配合海关质疑、稽查等,协助企业与海关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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