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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時於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所得涵蓋原則(IIR)及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則預計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日前比利時正式啟用對第二支柱的增訂條款,適用年度始於2023年12月3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內容包括遵循規定、GloBE計算、避風港及相關法律修訂。

      遵循規定

      • 適用範圍內的集團應在比利時商業登記處(Belgian Commercial Register)註冊,以取得一個獨立的登記號碼並符合遵循規定。​
      • 要求額外提交所得涵蓋原則(IIR)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稅額之申報書。

      GloBE 計算

      • 修改合格可退還租稅抵減(Qualified Refundable Tax Credit)的定義,用以包含可交易轉讓租稅扣抵(Marketable Transferable Tax Credit)。​
      • 針對持股比例小於10%之投資,企業可選擇將其所產生之股利皆納入GloBE收入和損失,無論其持有期間長短。​
      • 針對當地最低稅負制(DMTT)從租稅管轄區補充稅中扣除之規定引入限制。​
      • 修改當地調整後涵蓋稅額之定義。​
      • 為混合受控外國企業(Blended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Tax Regime)制度(例如 GILTI)引入過渡性規則。

      避風港規定

      • 引入永久性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避風港規定,以及永久性非重大性集團成員避風港規定。​
      • 引入過渡性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避風港規定,並將混合套利規則納入過渡性國別報告避風港。

      KPMG 觀察

      比利時已於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所得涵蓋原則(IIR)及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則預計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從上述增訂條款來看,最迫切的是比利時政府為GloBE遵循目的,要求企業應至商業登記處註冊,註冊時可能須提供集團所有權結構之資訊,建議集團有比利時集團成員之台商企業,應注意註冊截止日期及應提交資訊。


      為因應全球化的經濟發展趨勢,企業多向海外進行策略性投資以提升經營實力,跨國企業營運除了需同時面對各國不同的租稅環境,更需配合推陳出新的法令及時檢視集團架構與營運活動進行關鍵性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