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府為爭取全球資產重配置契機,引導海外資金回流投資臺灣,故於2019年提出資金回臺專法,適用於個人及營利事業。專法將成為引導臺商境外資金回流的重要橋梁,除了解決個人及企業資金匯回的租稅問題,也可以幫助臺商重建產業鏈,希望透過租稅優惠或融資利息補貼,刺激民間投資、創造就業機會,進而帶動國內經濟發展。

升級轉型、順稅亨通

策略性、政策性的利多運用,資產回臺重新配置布局。

  • 專法,適用對象 —  海外臺商有資金匯回臺需求。
  • 優退,高比例即稅率優勢 —  5%內自由運用,25%進行金融投資,70%進行實體投資,可退回已繳納之半數款項(即稅率4%或5%)。
  • 利多,匯回稅率 —  核准匯回存入專戶之資金,第一年匯回適用稅率8%,第二年匯回適用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