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出台前,深圳海关和税局与某外资企业试点协商进口关联价格的协同管理,毕马威中国也有幸代表该企业全程深度参与整个申请协商工作。目前企业与税务、海关已达成一致,并于2022年5月19日由两部门举办的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启动仪式上正式签署了三方备忘录。毕马威中国作为唯一的中介机构代表受邀参加了该启动仪式,现场见证了全国首个案例的成功签署。
该外资企业曾被某外地A海关质疑其从境外关联方进口货物价格的合理性,此后每年均按照海关的要求进行进口价格调整并补缴进口环节税金。此外,该外资企业还被某外地B海关质疑其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相关,要求将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价格中补缴进口环节税金。因此,该企业面临着海关与税务的双重认定及重复性征税问题。
为解决企业的上述问题,在没有先例借鉴的情况下,以中国现有的海关监管制度和税务监管制度为抓手,深圳税局和海关与企业、其税务顾问毕马威共同参与,经过各当事方的不懈努力、反复论证和沟通,最终成功促成了海关、税局和纳税人达成一致意见。
该试点案例有多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亮点,该案例的成功也为协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论证、政策制定和具体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样本。具体如下:
- 首先,在试点案例中,税务机关和海关打通了双方协商合作的通道,双方互认最终协商结果。通过该试行案例,深圳海关和深圳市税局成功实现了面向纳税人的跨部门工作机制的形成和运行,是有关行政制度和流程上的重大创新
- 其次,海关和税务局在价格磋商中,对于转让定价方法的运用、进口货物的审核范围的确定、如何运用审核结果解决特许权使用费问题、协商结果的执行方法等,在多个方面均采用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为后续类似案例如何达成协商一致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此外,从试点案例的执行结果来看,该外资企业通过价格协同管理,切实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重复性征税问题,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务成本,提高了企业合规性遵从的效率和效果,并增强了税收政策执行时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使企业真正受益。
深圳海关和税局此次率先推出的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制度,将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我们也期待类似的协商制度能在全国其他地区试行和推广,让更多的纳税人能从中受益。
如您对深圳地区的协同管理制度和全国首个试行案例的详情感兴趣,欢迎与毕马威的相关税务专家联系并进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