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5年8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5〕43号,以下简称“现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原管理暂行办法1下对于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和风险防控与监管的要求。现行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背景

2020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20〕32号《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32号文”),推出了“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个税优惠政策。2022年9月,海南省政府发布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享受该政策的具体条件和措施。2025年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财税〔2025〕4号《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4号文”),将32号文相关政策的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底。

为了与延续政策相衔接,并针对原有管理暂行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海南省政府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这一新办法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制定了更为优化、完善和规范的管理政策和标准。

关注重点

现行管理办法在原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享惠条件,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控与流程监管的具体要求。其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 优化天数计算标准
    • 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将可计入在“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天数统计范围内,并明确了实际居住不得少于90天。此项政策的优化在明确实际居住天数要求的基础上,放宽了累计居住要求。
    • 流程监管方面,高端紧缺人才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情况应在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个人申报和公示。海南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实际居住天数的认定实施全流程监管
  • 明确实质性运营条件
    • 为防范政策风险,现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高端紧缺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实质性运营2的要求,并强调了所属企业或单位业务开展应体现促进海南相关产业发展,且与个人所得税享惠情况相匹。既确保促进自贸港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又避免“空壳企业”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毕马威观察

  • 政策延续性:从32号文到4号文,再到现行管理办法,可以看出政府对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持续支持和重视。现行管理办法的发布将原管理暂行办法转为正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
  • 政策优化和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在原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多项优化和完善,特别是在居住天数计算标准和实质性运营方面。这些优化措施旨在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公平性,增加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有助于减少潜在争议和误解。
  • 监管加强:现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政策,并加强了监管措施,以防止滥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毕马威建议

  • 个人所得税超15%税负免征的个税优惠政策是自贸港吸引人才的核心政策之一。现行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推动这一核心政策的落地实施。建议企业抓住政策红利,合理布署人才,充分享受海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长期人才激励效果。
  • 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导、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以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与个人所得税享惠情况相匹配。这些相关举措有助于避免因支持性数据和文件不完整而错失享惠资格的风险。

毕马威将持续密切关注海南自贸港的政策动态,并在第一时间做出政策解读。我们也欢迎企业及个人与我们联系,了解相关最新动态及前沿信息。如果您在以上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咨询毕马威。

注释:

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31号), 现已废除。

2《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5 年第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