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Posted date
11 July 2024
摘要
自2024年7月1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公民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该政策旨在:
- 进一步便利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间人员交流交往;
- 加快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关注要点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因投资、探亲、旅游、研讨、交流等短期入境事由来往内地的,可申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 该通行证经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有效期5年,持证人可在证件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但不得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 首次申请通行证,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递交办理申请。
- 如遇通行证损坏、丢失、到期或持有人信息变化,持有人应申请证件延期或更换。
毕马威观察
这项政策的变化将便利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非中国籍公民在无需获得签证的情况下前往中国大陆进行短期访问。
随着中国放宽出境入境政策,已经对50多个国家实行/恢复免签政策,对54个国家实行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中国的跨境旅游和商务交流在过去6个月中均有所增加。
毕马威建议
由于非中国籍公民持有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与港澳居民所持有的通行证不同,其用途和有效期有限,因此对于持通行证前往中国大陆的非中国籍公民而言,只从事该通行证允许的相关活动,并遵守逗留期限则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来华目的或预计停留时间超出允许停留期限,非中国籍公民应申请相应的中国入境签证。
如需获得入境签证或通行证申请的指导或协助,请咨询您的毕马威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