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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經濟暨財政事務理事會(Economic and Financial Affairs Council, ECOFIN)於2025年12月12日在歐盟理事會丹麥主席國任期的最後一次會議上,批准了一份提交給歐洲理事會的報告。該報告詳細說明了歐盟2025年下半年在各項稅務相關倡議方面取得的進展。


      直接稅領域的重點摘要

       

      企業所得稅框架(Business in Europe: Framework for Income Taxation, BEFIT)指令提案

      報告指出,針對建立共同歐盟企業稅框架的指令提案,因其他稅務倡議優先處理,因此2025年下半年未取得進展。

       

      稅務簡化與精簡

      報告提及歐洲經濟暨財政事務理事會於2025年3月11日批准「稅務簡化與精簡議程結論」,該結論呼籲檢視現行立法,以減輕成員國行政機關及納稅人的申報、行政及合規負擔,並消除過時及重疊的規定。同時,結論強調應提高稅法的明確性,並簡化及改善稅務規則、程序及申報要求的適用。報告並指出,歐盟委員會預計於2026年第二季提出一項稅務綜合法案。

       

      撤回擱置的指令提案

      報告指出,根據歐盟委員會2026年工作計畫,委員會決定在未來6個月內撤回以下稅務提案:

      • 金融交易稅強化合作的理事會指令提案
      • 防止濫用空殼公司進行稅務規避的理事會指令提案(又稱反空殼指令提案)
      • 債務股權偏差減免及限制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的理事會指令提案(又稱DEBRA指令提案)
      • 移轉訂價的理事會指令提案(又稱移轉訂價指令)

       

      報告並指出,針對反空殼指令提案,歐盟委員會正著手重新修訂《2011/16/EU行政合作指令》(Administrative Cooperation-DAC),並考慮在此次修訂中納入防止濫用空殼公司的申報規定。

       

       

      稅務優惠建議

      報告提及歐洲經濟暨財政事務理事會於2025年10月10日採納的結論,接納了歐盟委員會關於稅務優惠(如加速折舊及稅額抵減)以支持「潔淨工業協議」的建議。結論強調,稅務優惠應視為各成員國支持潔淨能源發展、工業減碳及潔淨技術推進的一種可能手段,但各國仍可依自身國情設計、實施及適用此類優惠,並考量預算影響。結論重申,在歐盟層面無具約束力規範的情況下,稅制範疇的制定權限完全屬於成員國。

       

      第二支柱(Pillar Two)

      報告指出,OECD/G20包容性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層級的討論,主要集中於依據2025年6月28日G7聲明所提出的原則,制定並推出「並行解決方案」(Side-by-Side solution),以確保該方案能獲得包容性框架成員的認可並具備可行性。

       

      聯合國稅務合作框架

      報告指出,《聯合國國際稅務合作框架公約》在跨境服務所得課稅及稅務爭端預防與解決方面有取得進展。此外,報告提及歐盟委員會建議理事會授權其參與聯合國談判,以確保協議條款不與歐盟法律衝突。然而,報告指出,2025年10月及11月的理事會工作小組會議未能取得授權談判的支持。

       

      與非歐盟國家資訊交換

      報告指出,理事會於2025年10月10日採納決議,授權與挪威展開談判,以簽署直接稅領域的行政合作協議,擴大歐盟成員國與挪威間的自動資訊交換範圍,涵蓋DAC部分要素,包括非金融類所得及資本的強制自動資訊交換(DAC1)、跨境預先裁定及預先訂價安排(DAC3)、以及可強制揭露跨境稅務安排(DAC6)。

      2026年1月1日起,賽普勒斯將接任歐盟理事會主席國。更多關於歐盟委員會2026年工作計畫的資訊,請參閱E-News第220期


      KPMG 觀察

      歐洲經濟暨財政事務理事會及行為準則小組近期報告顯示,歐盟在稅務治理與國際合作方面持續推進多項措施,尤其針對歐盟稅務黑名單的防禦性措施,成員國的實施狀況已更新至2025年10月。值得注意的是,小組開始關注其實際效果,顯示歐盟正從「形式遵從」轉向「實質影響」的評估。

      此外,報告反應出歐盟在維護稅基完整性與促進公平競爭間的平衡策略:

      • 防禦措施的強化:持續更新非合作司法管轄區清單,並要求成員國採取一致性防禦措施,對跨境稅務安排形成更高透明度要求。
      • 國際協調的重要性:在OECD/G20「第二支柱」及聯合國稅務合作框架的討論中,歐盟積極參與,避免國際規範與歐盟法規衝突,並確保成員國利益。
      • 數據驅動決策:透過年度監測與資料收集,歐盟逐步建立以證據為基礎的政策評估機制,未來可能影響稅務優惠(如加速折舊、稅額抵減)及特殊經濟區政策的設計。

      對跨國企業而言,表示要求跨境稅務遵循將更趨嚴格,透明度及資料申報義務持續提升。建議企業密切關注歐盟稅務黑名單及各國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評估現有結構是否符合最新規範,以降低潛在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