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續準則和規範快速變化的時代,企業(尤其是上市櫃)首當其衝面對到回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制定的永續揭露規範。其中,臺灣計劃自2026年起逐步採用 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的一般要求》和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以接軌與國際市場溝通的可比性。然而,面對到目前沒有明確強制性規範的「影響力報告書」,各類型組織則會優先參考國際上通用的標準來設計報告書的架構,如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歐洲永續報告標準》和《企業永續報告指令》所說明的揭露方針。然而,從外到內思考報告書的撰寫是遵循規範,以被動回應外部關注者或規範監管者;KPMG 則建議轉成「從內到外」,主動以說故事的方式介紹組織品牌、文化、策略、行動,再到真實價值和影響力,形成兼具內外循環的溝通模式。
影響力報告書與 ESG 永續報告書不同,在實務經驗中,我們遇過使命型組織會提出以下挑戰:「報告書是用於對外溝通,因此所揭露的數據本來就是影響力報告書所需要揭露的內容,那影響力報告書的定位和目標是什麼?」。這個挑戰明確的說明過往從外到內的思維,將報告書看作一視同仁,用途都是回應外部的需求。然而,若轉成從內到外的視角來看,影響力報告書所溝通的「品牌(組織價值)」故事才是影響力撰寫的亮點。對比永續報告書的揭露框架大多是提供大量的數據和指標,主要以展示企業在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和公司治理(G)方面的表現,包含碳排放量、能源使用情況、員工多元化和供應鏈管理等方面的數據;影響力報告書更看重內容要連結的自身組織的價值觀,而非落入數據和成效的交代。
概括來說,影響力報告書所帶來的改變會顯現在兩個層面:「達到影響力擴散」和「滿足組織提升資源配置和效能的需求」。有趣的是,根據影響力評估與確信機構 BlueMark 對全球主要的影響力投資機構及企業所做出的調查中所示,87% 的報告書中提到影響力「目的」,然而另外 13% 卻沒有明確說明影響力預計要做到什麼。因此,我們在協助使命型組織產出影響力報告書時,使用了奠基於改變理論(Theory of Change, ToC)的「IOOI」方法論來幫助組織梳理「影響力的策略故事」。
改變理論在1990年代中期逐漸成熟,是一種分析社會和政治,以及規劃和評估社會創新的工具,主要應用於促進社會變化為目標的慈善、非營利和政府部門。通過改變理論,組織能夠通過定義長期目標,倒推達到目標之必要條件,以規劃出能夠實現目標的步驟和行動方案。因此,該理論的關鍵要素為「如何(How)」和「為什麼(Why)」。在實務的操作中,做什麼主題(Why this theme)是策略過程的關鍵第一步。換句話說,組織在開始梳理前,需要去訂出精準的影響力主題。以聯合利華為例,在時任 CEO Paul Polman 的帶領下,推出了聯合利華永續生活計畫(Unilever Sustainable Living Plan, USLP)。USLP 的三大方針即以改善 10 億人以上的健康和福祉、環境衝擊減少一半、以及改善數百萬人口的生計為主軸。每個大目標都有相對應的子類別,並且設定具體的工作事項與成果要求,它是公司各單位開展業務的方式。策略是從「大目標」設定開始,才能往下開展各單位的具體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