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忠︱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被稱為「金融氣候峰會」的COP29順利落幕,針對氣候融資擴大、全球跨市場碳交易、溫室氣體減量貢獻額度,以及能源轉型等議題做出許多重要決議,為全球應對氣候變遷展開新局勢。盤點三大決議重點:首先,峰會通過全球碳市場機制法案,促進國際間的碳信用額度交易,市場制度統一標準,提升碳信用額度品質與資訊透明度;再者,在氣候融資方面,峰會最終決議已開發國家將對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融資從每年1,000億美元增加到3,000億美元,擴大融資金額。最後,會議延續COP28結論,持續聚焦2030年將再生能源增至三倍,同時提出三大能源倡議,包括全球儲能與電網承諾、綠色能源承諾及氫能宣言,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呼籲各國應將儲能與韌性電網作為優先推動事項。
全球碳交易市場機制確立,台灣能透過碳交易推動減碳進展
巴黎協定第六條的通過象徵全球碳市場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該條款建立兩種主要機制:國與國之間的雙邊碳交易(第6.2條)和全球碳市場機制(第6.4條),這為全球碳市場奠定基礎。特別是第6.4條中議定由聯合國建立全球碳信用額度交易機制及平台,讓各國得以交易減碳成效與額度,並預計於 2025 年上線。此為全球性的碳交易機制,未限定聯合國成員或巴黎協定的締約方才能參與,這也意味對於非屬聯合國的台灣能藉由碳交易更進一步加速邁向2050淨零的進程。
國際排放交易協會(The 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 Association, IETA)預估,到2030年,由聯合國監管的全球碳市場交易額將可達每年2,500億美元,並削減50億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COP29為全球實現減碳目標提供更具體的方向,台灣雖非締約國,但由於台灣企業出口比重高,為在全球供應鏈中保持競爭力,企業須做好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及揭露,制定相應的轉型策略將是首要任務;做好碳資產配置與管理,有助於提升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品牌形象和接單機會。
氣候融資規模突破 有助全球能源轉型
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35年前,每年提供3,000億美元支持開發中國家的低碳轉型,並動員私部門投資,目標達到每年1.3兆美元,資金來源部分國家傾向透過新稅收作為達標的方法之一,包含徵收碳、塑膠、航運、航空等稅收。這項協議凸顯各國攜手對應氣候變遷的決心,也為全球投資人提供新標的與商機。
全球氣候融資的增長為台灣企業海外佈局帶來新挑戰與機會,雖然台灣企業未直接受惠或參與此融資計畫,但這些國際承諾將間接影響台灣企業的海外運營方針。隨著全球氣候融資的增加,開發中國家將獲得更多資金來推動綠色能源轉型,台灣企業在海外佈局時,除了需適應新的市場環境和規範,投入更多資源來提升低碳轉型技術,滿足當地政府法規及碳排標準,也促使企業建立更完善的氣候管理政策與藍圖,確保能及時應對政策變動所帶來的財務衝擊。
COP29三大能源倡議 努力達成2030年前再生能源增至3倍的目標
COP29延續COP28 決議,目標在2030年前將再生能源增至3倍的全球協議,希望透過三大能源倡議來達成此一目標。首先,要能大幅提升再生能源發展需要先強化基礎建設,例如:優化儲能建設、升級在地電網等,因此COP29透過倡議承諾到2030年在全球部署1,500GW儲能系統,為2022年的6倍以上,以及到2030年需新增或翻新2,500萬公里電網為具體目標。再者,再生能源的供應地往往遠離需求中心,因此推動綠色能源區域與廊道,將綠色能源生產與需求區域相連接,才能實現成本效益和長距離電力傳輸。最後,COP29 也推出「氫能突破計畫:2025國際優先行動」,設立國際行動框架與路徑圖,呼籲將氫能納入國家氣候與能源規劃,擴大再生能源、清潔、零排放和低碳氫能來逐步替代化石燃料。
COP29也公布了最新國際碳排名,台灣雖然排碳量僅僅只占全球排放量的0.52%,但人均碳排放達13.5噸,是全球平均值的兩倍(人均碳排約為6.76噸),年增率更高達41.3%,因此位居全球末段班,排名第六十名。指標顯示台灣因為缺乏淘汰化石燃料轉型計畫,導致在氣候政策分數退步最多。雖然台灣於2019年確立「減煤、增氣、展綠、非核」的能源政策方向,並依政府能源規劃目標到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將燃氣占比提升至50%、燃煤降至30%、再生能源達到20%,然而目前台灣產業依然高度倚賴化石燃料且再生能源占比落後,未來如何加速將『擺脫化石燃料』的承諾化為實際行動,成為台灣自政府到企業共同面對的挑戰。
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9)11月底於亞塞拜然落幕,隨著國際規範趨向強制性,台灣作為世界供應鏈的重要成員,需要滿足政府積極接軌國際的態勢,企業應滾動式調整永續策略,重新檢視低碳轉型藍圖,為碳交易進行資源配置,也為自身營運調整能源配置、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提高企業未來應對能源風險的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