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 提醒企業印花稅檢查旺季,如何趨吉避罰
KPMG 提醒企業印花稅檢查旺季,如何趨吉避罰
6月起為稅局開始查核印花稅之旺季,而公司面對印花稅之通案檢查,往往陷入應否立即購買印花稅票進行補貼以免去罰鍰之迷思。其實在稅局實施檢查日前自動補貼,皆可符合免罰之要件。
6月起為稅局開始查核印花稅之旺季,而公司面對印花稅之通案檢查,往往陷入應否立即購買印花稅票進行補貼以免去罰鍰之迷思。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黃彥賓表示於稅局實施檢查日前自動補貼,皆可符合免罰之要件。
黃彥賓表示,因印花稅之特色為稅率輕但罰則重,動輒5至30倍之罰鍰,故各公司於收到稅局檢查函時,往往陷入應否立即購買印花稅票進行補貼以免去罰鍰之迷思。此涉及印花稅調查基準日何時起算之問題,所謂調查基準日是指稅局開始進行調查之日期,依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調查基準日之前,納稅義務人如已自動向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僅須加計利息而無須處罰。
而印花稅之調查基準日,就通案查核案件而言,係指稅局發函通知之實施檢查日,即檢查函上所訂稅局派員赴公司檢查之日期,故公司如於該日期前對應稅憑證已自動補報補繳,僅須加計利息而無須處罰。
黃彥賓進一步舉例說明,某公司於5/22收到稅局5/20發文之印花稅通案檢查函,函上訂定7/2將派員赴公司檢查過去5年之應稅憑證,則調查基準日為7/2,公司在5/22~7/1對於過去5年尚未貼花之應稅憑證進行自動補貼,皆符合加計利息免罰之要件。
故公司於收到印花稅檢查函時,應先自行統計尚未貼花之應稅憑證金額,如金額龐大,除選擇購買印花稅票進行貼花之方式繳納外,亦可選擇於實施檢查日前向稅局申請大額總繳,於繳款後將繳款書證明聯黏貼於應稅憑證上,也符合自動補繳免罰之要件。惟如公司欲選擇購票貼花之方式完稅者,應注意於貼花後要完成銷花動作,否則會有處5至10倍罰鍰之風險。
黃彥賓也提醒注意,前述以「實施檢查日」為調查基準日者,僅限於稅局「通案」查核案件;如係其他機關通報具體違章事證之「個案」調查案件,其調查基準日為該機關查獲之日,則此時縱使公司於收到函文後立即對尚未貼花之憑證進行補繳,亦不符合自動補繳之要件,而仍有被處罰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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