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安侯建業稅稅念 - 銀行業防疫篇
KPMG安侯建業稅稅念 - 銀行業防疫篇
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愈趨嚴重,導致經濟停滯、衝擊各產業,銀行業作為產業鏈中資金集合及貸放的關鍵角色,影響更是重大,銀行業除應謹慎進行此波疫情下危機處理外,也應留意可能有關的稅務事項。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愈趨嚴重,導致經濟停滯使得各產業受到極大的衝擊,銀行業作為產業鏈中資金集合及貸放之關鍵角色,影響更是重大,銀行業除應謹慎進行此波疫情下危機處理外,衍生之稅務管理議題亦須留意,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林倚聰建議,銀行業應留意三件與疫情有關之稅務管理事項。
首先就銀行資金使用面來說,疫情所帶來之商業行為急凍,銀行的放款對象中,若屬經營體質不佳的、資金不夠充沛的企業,可能即面臨違約問題,因此銀行業則須依據相關法規或會計準則規定,增加所提列之備抵呆帳及呆帳損失,然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所規範之1%限額,前述所增加提列之呆帳損失,極有可能無法於當期稅務上主張為損失申報,雖可作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也因未來經營上之不確定性而增加稅務管理上之複雜度;林倚聰表示,除呆帳損失外,銀行業就其現有投資的各類金融資產,也可能因疫情影響而需認列相關損失,若確實已實現則提醒應取具合於稅法規定的相關憑證,如買賣契約及價格計算依據或被投資事業之減資彌補虧損、合併、破產或清算證明文件等,才能於稅務申報上認列該項損失。
林倚聰也提到,就銀行稅務優惠適用面來說,政府為減緩產業之衝擊,已制定相關稅務優惠,銀行業可考量適用其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該辦法主要是指企業本身自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止,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含防疫照顧)請假期間經常性薪資,該薪資金額之200%得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故若銀行業者有符合適用條件,應準備相關受隔離或檢疫證明等文件,並注意所得額僅以減至零為限,其計算之所得額已為負數者,則不適用加倍減除。
林倚聰提醒,就銀行稅務申報面來說,除前述的紓困稅務優惠外,財政部亦頒布釋令規範繳稅期間受隔離者可延期申報繳稅,係指若有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代理人等,在企業申報繳稅期間受隔離,可檢附隔離證明申請延期繳稅,適用如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等稅目,若適用對象所列人員於展延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申報繳納期限可展延,銀行業者亦可考量其是否有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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