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幣表示
財赤較政府原估計低
畢馬威就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措施
把握國家十五五規劃
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
和創新科技中心
- 吸引更多家族辦公室落戶香港 – 優化現有的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制度,擴大投資範疇至數碼資產及貴金屬,使其更具吸引力和成效
- 推廣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資產 – 對高淨值人士將資產轉移至其家族投資控股工具時,提供印花稅豁免
- 支援重點產業 – 重新檢視企業財資中心、飛機/船舶租賃及海事服務等現有稅務優惠,以確保香港企業在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方案支柱二下仍能保持競爭力
- 鼓勵創新與研發活動 – 擴大研發稅務扣除的適用範圍,涵蓋外包予香港公司且在香港境內實施的研發活動
鞏固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角色
吸引跨國企業及『出海』的內地企業進駐香港
- 降低融資成本 – 重新檢視現行門檻較高的利息費用扣除稅例,使香港相對其他司法管轄區更有競爭力
- 與國際慣常做法接軌 – 考慮對非金融機構支付予非香港居民的利息收入引入預扣稅,以對齊全球稅務標準
- 將香港推廣為地區總部的理想基地 – 對於地區總部在香港取得的合資格利潤基於實質提供稅務優惠(例如8.25%優惠稅率),以提升香港在亞太區的競爭力,吸引企業投資及促進本地就業
- 提升全球競爭力並吸引跨國企業 – 重新檢視對於已繳納海外稅款的稅務減免 (不論香港與該司法管轄區有簽訂稅收協定與否)
- 推動北部都會區經濟發展 – 立足北部都會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對在北部都會區設立的海內外重點企業提供特別政策包,包括稅務激勵措施,人才對接等,以吸引重點企業入駐,增強市場信心,推動整個區域的全面發展
- 鼓勵北部都會區固定資產投資 – 對位於並在北部都會區使用之固定資產提供加速稅務折舊
- 靈活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 – 探索和研究靈活的公私營合作模式,包括聯營、建造-營運-移交等方式,以充分利用公私營各自的優勢,實現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
- 開創新產業 – 發展跨境無人機物流網絡:選擇試點路線和區域,建立跨境低空物流網絡,為物流行業創造新商機及高增值職位
- 就虛擬資產市場的稅務提供確定性與清晰指引 – 與業界及稅務專家合作,更新稅例以為虛擬資產課稅提供更大明確性
- 支援虛擬資產市場發展 – 選擇合適的實體資產(例如公共基礎設施、商品等),並在香港推行實體資產代幣化的試點項目
- 提供稅務誘因 – 引入稅務扣減,允許就購置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支出作稅務扣除;並容許自關聯方取得無形資產時予以扣除
- 培育人才與專業能力 – 吸引人才來港提供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專業服務,並培養本地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專長
- 減輕在職家庭的照顧負擔 – 向通過認可機構僱用家庭傭工或透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顧16歲或以下的子女或傷殘受養人的在職家庭提供60,000港元免稅額
- 因應人口結構變化並減輕在職家庭財務負擔 – 將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適用範圍擴展至居住在大灣區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與時並進 – 參考消費物價指數,調整薪俸稅稅階及免稅額
- 支援置業人士 – 將居所貸款利息基本扣除上限由每課稅年度100,000港元增至120,000港元
- 鼓勵慈善活動 – 擴大現行關於慈善捐款可扣稅範圍至非現金捐贈(例如食品捐贈)
- 針對市民及企業的紓緩措施 – 寬減100%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税,上限為6,000港元
- 提升競爭力 – 將持續進修基金的終身資助上限由25,000港元提高至30,000港元,為受僱人士提供專業發展和再培訓的支持
- 強積金首次置業計劃 – 允許香港居民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使用部分強積金作為首次置業首期,為市民提供更多置業和退休財務規劃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