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改革的利好因素
1.专利链接制度和其他药品审批改革制度会激励和促进质量一致性化学药的发展
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对于化学仿制药的上市申请企业来说将非常具有吸引力,这将大大增加仿制药专利挑战。结合正在进行的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要求的监管改革,这将会促进和鼓励质量一致性的化学仿制药的发展。此外,由于潜在的专利侵权纠纷会在仿制药上市前解决,所以专利链接制度将有助于规避仿制药的商业风险,因此使得仿制药投资具有更高的商业预测性。
2.创新药的专利申请更易符合审查员充分公开和创造性的审查意见,从而获得授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药品专利的创造性与充分公开的审查标准具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在临床实验数据领域。和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申请人在提交原始申请后,再提交补充临床实验数据会更困难。因此专利申请人易因难以答复审查员提出的充分公开和创造性的审查意见而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修订后的审查指南允许接受和审查申请日之后提交的补充实验数据,但要求补充提交的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人员能够从原始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修订后的审查指南使创新药的专利申请更容易获得授权,尤其是基于审查员公开不充分和不符合创造性的审查意见的背景下。
3.专利链接制度将开创中国专利诉讼的新局面
专利链接制度将引入一种新类型的专利诉讼,即“拟制专利侵权”。同时,专利链接制度使得创新化学药企将有机会在仿制药的上市审批过程中主张专利权,并至少可暂缓仿制药的上市许可,有效加强了对创新药专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