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 — 畢馬威與香港公司治理公會聯合發佈的新報告指出,香港通過實施經修訂後的《企業管治守則》,為有關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的公司治理設定了新的基準,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領先地位。該報告題為《加強問責:經修訂的企業管治守則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規定——董事會須了解和應對的四個基本問題》,重點強調在加強強制披露要求下,促使上市公司在管治專業人士的支持下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進行結構化審查。
經修訂的《企業管治守則》於2025年7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並引入更全面的強制披露要求,促使董事會確認並證明其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這些要求涉及就年度檢討的範圍和結果作出詳細披露,包括任何重大監控缺陷或不足,以及內外部各方在檢討流程中的責任。其中,管治專業人士不僅提供諮詢意見,亦負責相關的協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