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海关重要政策更新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42 )
海关总署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为进一步提高口岸监管效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对于详细优化措施请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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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77号)
海关总署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行为,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具体规定细节请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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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43号)
海关总署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关于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为便利进出境人员办理行李物品申报手续,进出境人员携带应向海关书面申报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选择“红色通道”通关。进出境人员未携带应向海关书面申报物品的,无需填报《申报单》,选择“绿色通道”通关。有公告中所述其他情形的,应当如实填报纸质《申报单》或电子申报数据,并接受海关验核,办理相应手续。
具体规定请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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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44号)
海关总署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有效维护国门安全的同时,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试点。优化内容请参考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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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特科姆公司等10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5〕5号)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于2025年3月4日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特科姆公司等10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特科姆公司等10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处理措施。详细处理措施请参考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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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对美国因美纳公司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处理措施的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6号)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于2025年3月4日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对美国因美纳公司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处理措施的公告》。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决定于2025年2月4日将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详细处理措施请参考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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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将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商务部公告〔2025〕13号)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公布将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商务部决定将莱多斯公司等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处理措施。详细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及处理措施请参考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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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2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具体加征关税商品范围、加征关税税率及其他规定请参考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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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5年3月8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加方措施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做法,构成对中方的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方的合法权益。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加征关税商品范围、加征关税税率及其他规定请参考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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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关重要政策更新
北京海关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25〕2号)
北京海关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0号),北京海关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告。具体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详情请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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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口海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支持海南外向型经济发展二十二条措施
海口海关于2025年3月7日发布《2025年海口海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支持海南外向型经济发展二十二条措施》。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海南外向型经济发展,海口海关提出持续推进封关运作压力测试、支持服务“两个枢纽”建设、推进“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支持离岛免税产业发展、助推海南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共二十二条措施,具体措施详情请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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