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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IFRS for SMEs Accounting Standard) 第三版基本上实现了向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看齐。有些分歧领域仍然存在——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IASB”) 决定推迟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 Leases) 看齐——但更新后的《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已能大体反映以下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 10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和
  • 2015年以来对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作出的其他相关变更。

IASB之所以更新《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是为了在保持简化的同时,尽量减少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该目标已大体实现,但是,推迟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看齐又像是错失了良机。

Brian O'Donovan
毕马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企业报告专题全球主管
毕马威国际

主要变更领域

IASB对该准则的所有部分都进行了修改,但很多地方属于编辑性修改。下表汇总了最重要的几处变更。

部分

所作变更

第2部分——概念和普遍原则

  • 修改是为了向2018年财务报告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看齐。

第9部分 ——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

  • 修改是为了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IFRS 11 Joint Arrangements) 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IFRS 12 Disclosures of Interests in Other Entities) 看齐。
  • 变更包括:对控制权定义作出修订,以及在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方面提出新要求。

第11部分——基本金融工具和第12部分——其他金融工具

  • 这两个部分已合并且更名为“第11部分——金融工具”。修改该部分是为了反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 Financial Instruments) 的准则要求(其中包含适当的简化和一些例外情形)。
  • 修订内容包括:
    • 取消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中确认和计量要求的选择权;并
    • 引入一项补充原则,即根据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来划分债务工具。

第12部分——公允价值计量

  • 这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 13 Fair Value Measurement) 而新增的、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信息披露的部分。

第19部分——企业合并和商誉

  • 变更是为了反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中的新要求,具体包括:
    • “业务”的定义;
    • 要求采用的购买法从purchase method改为acquisition method;
    • 要求以公允价值对或有对价进行初始和后续确认;和
    • 增加对分阶段实现企业合并的新要求。

第23部分——收入

  • 修改是为了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看齐。
  • 引入新的收入确认模式,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五步法模式的基础上予以简化。
  • 提供过渡期豁免,允许企业对正在进行的合同采用现行的收入确认政策。

第28部分——雇员福利

  • 变更是为了要求:对设定受益义务、计划资产和已确认补偿权的期初和期末余额进行更细致的调节。

仍存在差异的领域

有些主题领域IASB并未修改,其中包括:

准则/主题

不修改的原因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IASB认为,《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现在就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看齐,将给中小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IASB会在下一次全面审议《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时,重新考虑其决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递延管制账户》(IFRS 14 Regulatory Deferral Accounts)        

即将出台的会计准则——《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Regulatory Assets and Regulatory Liabilities),在发布后将取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IASB将考虑在未来审议《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时,是否对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引入新要求。

金融资产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没有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金融资产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看齐,这是因为IASB得出结论,认为该模型对《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范围内的很多企业不具有相关性。IASB收到的反馈表明,对于仅持有应收账款的中小企业而言,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可能导致过高的实施成本。但是,IASB修订了第11部分——金融工具,增加了中小企业披露金融资产根据到期日分析的新要求。

生效日期——2027年1月1日

《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和修改部分将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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