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海关重要政策更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 2025年尼加拉瓜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4号)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2025年尼加拉瓜食糖进口关税配额(以下简称尼糖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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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公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0号)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附件1中部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编码的原产地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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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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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体系与结构规范》等71项行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7号)

2024年12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体系与结构规范》等71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被代替标准《国境卫生检疫标准编写基本规则 总则》(SN/T 0011.1—2015)等15项行业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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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4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药品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在拱北海关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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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1号)

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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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规范动植物检疫处置方式行政裁量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2号)

2024年12月27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的要求,规范海关行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置方式行政裁量权,海关总署公布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置方式行政裁量基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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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优化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8号)

按照《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海关总署对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进行了优化,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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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执行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7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公布的《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就执行相关关税政策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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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发布《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等9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6号)

2024年12月31日,发布《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等94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被代替标准《出口淀粉检验规程》(SN/T 0394—1995)等9项行业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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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优化进境动植物特许检疫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9号)

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31日关于优化进境动植物特许检疫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为支持种质资源引进,促进种业、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进境动植物特许检疫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就优化禁止进境物特许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许检疫审批)有关事宜公告。 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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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进境有机栽培介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10号)

为防范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境有机栽培介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自2025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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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2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61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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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关于对进口牛肉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畜牧业协会、吉林省畜牧业协会、辽宁省畜牧业协会、贵州省牛羊产业协会、四川省畜牧业协会、河北省畜牧业协会、内蒙古畜牧业协会、山东省畜牧协会、河南省肉牛产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学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牛肉产业正式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牛肉产业保障措施调查申请书》,申请人请求对进口牛肉进行保障措施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国内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数量增长的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等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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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发布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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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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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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