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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 | 阅读时间4分钟
 

财务报告前沿动态

为支持首批采用《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s)的企业,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以下简称“ESMA”)发布声明(英文版),强调以下方面:

  • 预计企业应予考虑的现有或制定中的指引;及
  • 首次采用《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编制可持续声明时需要评估的关键领域。

此外,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套常见问题答疑,为适用《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的企业提供支持。

《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的实施速度、涵盖范围以及《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详细数据要求,可能会使许多企业认为报告可持续信息具有挑战性,即使对具有相关经验的企业也是如此——例如,先前根据《非财务报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进行报告的企业。

企业发布首份根据《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编制的可持续声明,将是实现强制性可持续报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ESMA提醒企业,虽然实施新准则的企业目前处于学习阶段,但这并不能免除它们确保遵循《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责任。

Ramon Jubels
合伙人
毕马威欧洲、中东和非洲执业技术部

受影响企业

ESMA的声明所针对的企业分为以下两类:

  • 需要首次(即截至2024年末报告)根据《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编制可持续声明的企业;及
  • 应用《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编制截至2025年末报告的企业。

该声明不涵盖欧盟分类法1所要求的报告。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的重点关注领域

ESMA的重点关注领域包括以下方面。

重点关注领域 ESMA的期望
治理与内部
控制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理和控制,以便能够:

  • 实施有效的双重重要性评估;及
  • 提供符合有用信息质量特征所需的详细可持续信息。

企业还需要审慎评估其现有流程、系统和控制是否仍然适用,并在根据《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第2号——一般披露》(ESRS 2 General disclosures)披露相关信息时保持透明。

双重重要性

在进行双重重要性评估流程时,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

  • 若企业已根据《非财务报告指令》进行报告,则应重新考虑其重要性流程及相关披露,以全面符合《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中的各项要求;
  • 考虑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以下简称“EFRAG”)在其重要性指南(英文版)2中描述的双重重要性评估流程;
  • 确保双重重要性流程完全透明,并提供有助于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该流程结果的信息;
  • 考虑所有披露信息的质量特征,特别是其相关性以及其是否如实反映;
  • 针对已识别的每个重要可持续相关事项,提供所有与其政策、行动和目标相关的强制性披露和数据点;及
  • 审慎评估已报告的行动是否有助于应对重要的影响、风险和机遇。
过渡性豁免

企业在使用《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提供的过渡性豁免时,需要保持信息透明。具体而言,ESMA强调了以下几点。

  • 价值链信息——企业预计将在不确定性、数据限制、所用方法和重大假设的方面保持透明。
  • 对员工人数不超过750人的企业实施分阶段豁免——根据《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2的要求,企业预计将披露其评估为重要的可持续相关事项,并提供与这些事项相关的目标、政策、行动和指标的信息。
  • 企业特定披露——企业需要考虑以前期间的披露是否符合《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下的重要信息要求。
其他关注领域
  • 结构与格式——企业需要审慎评估其过去列报信息的方式是否与《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和《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的要求一致,并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 关联性——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可持续报告需提供连贯统一、相互关联的企业全貌。

下一步——企业可采取的关键行动

欧盟《法案》第2020/852号(《欧盟分类法》)是欧盟为促进可持续投资而制定的框架。

2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发布的《实施指南第1号——重要性评估实施指南》(IG 1: Materiality Assessment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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