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年度改进项目旨在提高准则的明晰性和内在一致性。在本次年度改进(第11卷)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以下简称“理事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 Financial Instruments)和其他四项会计准则1进行了小范围修订。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修订解决了下列问题: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之间关于应收账款初始计量的冲突;和
- 承租人如何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23段对租赁负债的终止确认进行会计处理。
关于应收账款的修订可能导致某些企业需要变更其会计政策。
我们很高兴看到,理事会解决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间关于应收账款初始计量的冲突。关于租赁负债,我们希望理事会能在未来的项目中,继续阐明如何区分租赁修改和租赁负债终止确认。
生效日期和过渡
相关修订适用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允许提前采用。
针对租赁负债终止确认的修订仅适用于在首次采用该修订的年度报告期间期初或之后消除的租赁负债。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IFRS 10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IAS 7 Statement of Cash Fl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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