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5月海关重要政策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为了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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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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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9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制定了《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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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3年第九号公布),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附件7、8、12法律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稽查结论)进行了修订。具体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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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航天服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具体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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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6号)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简化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海关总署决定开展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工作,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和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整合统一为“加工贸易账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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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关重要政策更新

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申请预裁定试点有关实施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以下简称境外申请人)申请预裁定试点有关实施事项进行公告。具体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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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关 沈阳海关 关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哈尔滨、沈阳分中心关于开通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 跨关区通办服务的通知

按照《数据中心关于推广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跨区通办工作的通知》(数据中心便函〔2024〕33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对企信息化服务举措,便利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规范制发卡业务流程,实现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跨区通办。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哈尔滨、沈阳分中心于2024年5月起开通电子口岸制发卡“新办业务”跨关区通办工作。

详见哈尔滨海关沈阳海关

海关相关重要政策更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 [2024]7号)

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现就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进行通知。具体参考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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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3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7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具体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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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管制局 关于对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等三家美国企业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的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 [2024] 1号)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美国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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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管制局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波音防务、空间与安全集团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2024]2号)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美国波音防务、空间与安全集团(Boeing Defense, Space & Security)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具体参考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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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4]10号)

经国务院同意,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延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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