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議題

所有公司皆面臨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當中某些公司受到較大之影響。隨著氣候變遷之影響加劇,投資人及主管機關更加要求財務報表中氣候相關資訊之透明度。

儘管財務報表並非提供氣候相關事項之唯一資訊來源(公司亦預期提供更全面之揭露資訊於年報之前半部或其他部分),惟財務報表之揭露仍扮演重要角色。

公司如何於財務報表中反映氣候相關事項之影響取決於具體事實及情況,包括公司受影響之性質及程度。因此,公司決定就該等事項提供那些資訊時,應審慎考量重大性。即使該等資訊本期未產生財務影響,仍可能係屬重大。

本文主要聚焦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準則)之現行規定如何協助公司於財務報表中揭露永續相關資訊。對於潛在影響更全面之討論(包括衡量及認列之影響)詳:氣候變遷 |財務報導

本文亦強調公司應考量之其他事項,該等事項主要係反映投資人及主管機關之預期—例如,年報之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之一致性。

投資者質疑財務報表中缺乏足夠氣候相關資訊揭露,要求公司提供更透明、更清晰的揭露資訊。公司應把握當前報導期間之機會,透過加強對氣候相關事項影響之揭露,彌補此一資訊差距。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並未明確提及氣候相關風險或事項,惟其隱含編製財務報表時若考量氣候相關事項係屬重大則應於財務報表中作攸關揭露之規定。為回應投資者和主管機構之預期,公司可能需進一步參考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之整體規範。

財務報導與非財務報導間之有效連結係屬關鍵。儘管於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中所提供資訊之性質不同,兩者於適當情況下需保持一致。若財務報表之關鍵假設與年報前半部分所揭露之關鍵假設存在差異(例如,淨零排放之承諾),則公司可能需考量於年報中就該等差異進行說明。

細節探討

無論係源於氣候變遷之實體影響或低碳經濟轉型所產生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正促使公司作策略性決策予以應對。對於某些公司而言,風險及機會直接且易於辨認;對於某些公司而言則較不直接,風險及機會可能廣泛分布於公司價值鏈中且較不明顯。

顯而易見,財務報表使用者希望瞭解氣候相關事項如何影響公司,包括公司之經營模式、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和財務業績。使用者需要相關資訊以評估公司如何管理該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以及公司長期將受到的影響。

投資人特別擔心未取得有關公司遭受不利因素的充分資訊,因此本文聚焦於氣候相關風險的議題。公司對氣候相關風險的因應可能影響諸多會計領域,包含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未明確指出氣候相關風險或相關事項,惟其隱含之規定為,於編製財務報表時若所考量之氣候相關事項係屬重大,公司應於財務報表中進行相關揭露。

透過投資者視角了解資訊之攸關性

為作出投資決策,投資人希望取得氣候風險和機會將如何影響公司的相關資訊。公司決定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哪些氣候相關事項時,需要進行重大性判斷。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若資訊之遺漏、誤述或模糊可被合理預期將影響一般用途財務報表之主要使用者以該等財務報表(其提供特定報導個體之財務資訊)為基礎所作之決策,則該等資訊係屬重大。[IAS 1.7]

相關影響是否重大因公司而異,並將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公司經營所在行業、地理位置、適用的法律法規、公司的商品/服務及供應鏈。

對於某些公司而言,特別是屬高風險產業之公司,相關影響可能相當重大並可能對公司未來經營模式、投資重點、產品、營運成本、供應鏈韌性、資金取得成本產生主要影響。

審慎考量重大性,將成為符合使用者預期之重要議題。重大性同時涉及量化與質性因素的考量。即使該資訊在金額方面並不重大,也可能在性質方面係屬重大。例如:

  • 對於某些公司(例如屬高風險產業之公司)而言,量化影響可能重大。
  • 對於在近期報導期間未產生重大量化影響之公司,管理階層可能需提供說明,因於質性層面可能對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而言係屬重大。
  • 對於尚未完整評估對財務報表未來潛在影響之公司,此一事實於質性層面可能係屬重大,因此公司可能需提出相關說明。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揭露規定及氣候相關資訊

整體規範

財務報表使用者期望公司提升氣候相關揭露之透明度。為符合預期,公司需同時考量具體揭露規定於個別準則以及於IAS 1的整體規範。

例如,IAS 1第112段規定應揭露對了解任一財務報表係屬攸關,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未特別規定或未於財務報表其他地方列報之資訊。IAS1的第17(c)段指出,在某些情況,公司可能需要納入額外資訊揭露,以達到財務報表允當表達。

重大判斷及估計

考量氣候相關風險對資產、負債之認列及衡量之影響時,許多公司面臨不確定性,投資人及主管機關期望公司充分揭露編製財務報表時最重大之假設、估計及判斷,以了解上述事項是否受到氣候相關事項的影響及如何影響。當存在高度不確定性時,公司亦可考量提供敏感性分析及相關揭露。

IAS 1規定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作之重大判斷及估計應進行具體揭露,包含:

  • 管理階層適用公司會計政策過程中所作對財務報表認列金額具有最重大影響之判斷。
  • 管理階層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之資訊,該等假設及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IAS 1.122, 125]

在某些情況,氣候相關風險之重大假設改變未必造成下個財務年度資產、負債衡量的重大調整,惟長期而言,需進行重大調整的可能性可能很大。於此等情況下,即使在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的風險相對較低,考量投資人之預期,公司可能仍需考量揭露氣候相關風險之重大假設。

IFRS準則將有助於相關揭露。以下文章包含涉及重大判斷及估計方面之攸關揭露所需考量因素。

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之一致性

財務報表使用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越來越有興趣了解於年報前半部分之氣候相關事項揭露資訊所依據之假設及判斷與財務報表間如何相互對應,特別是當兩者資訊不一致時。

非財務報導與財務報導的良好銜接係屬關鍵。

雖然年報前半部分所提供之資訊可能與財務報表之資訊在性質方面有所差異,惟兩者於適當情況下仍應保持一致。此外,若公司已於年報前半部分作出並揭露氣候相關承諾,於適當情況下財務報表所採用之假設應保持一致。

然而,鑒於IFRS準則之規定(如下所述),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所採用之假設可能存在差異。

  • 準則規定可能不允許認列或衡量財務報表中之金額時,考量年報前半部分所述之氣候相關事項。例如,因為潛在重組通常不符合IAS 37「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中負債認列之標準,在年報前半部分所討論的潛在公司重組可能不會造成財務報表中認列與重組有關的義務。年報前半部分亦可能提及與潛在新法規有關之風險。潛在新法規可能屬長期風險,惟該風險通常不會影響財務報表,因法規通常在已實施(或實質上已實施)時才會於財務報表中產生義務。
  • 年報前半部分可能已討論某些氣候相關事項,且管理階層於編製財務報表時已考量相關事項,惟管理階層的結論為無相關資訊須揭露。其可能原因為,管理階層判斷上述事項發生的可能性相當低,或於未來發生時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不重大。因此,管理階層作出非屬須揭露之重大判斷。

於上述情況,為處理資訊落差,揭露假設中之重大差異及差異原因將有助於使用者了解與調節年報前半部分與財務報表間之資訊。例如,公司可考量為何財務報表中,估計所採用之重大假設與年報前半部分揭露之淨零排放承諾/情境及影響並不一致(例如,減損測試所採用之假設與年報前半部分提及的巴黎協定假設,兩者不一致。)

主管機關之預期

氣候相關資訊為許多主管機關聚焦的重點領域。部分主管機關已發布指引,強調編製年報(包括財務報表)時將氣候相關事項納入考量之重要性。公司亦應將當地主管機關所發布之相關指引納入考量。

例如,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於聲明中強調,歐洲國家證券監管機關審查上市公司2021年報時,氣候相關資訊將是審查重點之一。

同樣地,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多年來已將氣候風險列為財務報告審查重點,尤其是氣候風險對於資產減損假設的影響。英國財務報告理事會(UK FRC)在專題審查(thematic reviews)中亦將持續聚焦於氣候相關議題。

其他主管機構可能效仿並聚焦此議題。

準則制定之發展

公司應瞭解有關永續報導與財務報導準則制定之最新情況。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將於近期已發布兩號IFRS永續揭露準則,包括關於氣候相關揭露以及一般揭露要求的提案規定。採用這些提案的該等準則將有助於公司提供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公司與企業價值相關展望之氣候風險與機會之相關資訊。而準則的重要目標為,提升財務報表與年報中其他資訊之連結性。其他詳細資訊請詳KPMG永續報導之相關網頁。

氣候相關風險已被列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近期之議程討論事項,因此IASB可能將提供額外指引。其他詳細資訊請詳KPMG文章:塑造未來準則制定之相關議程

管理階層可採取之行動

  • 編製財務報告時須考量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及其財務影響。
  • 對於氣候風險相關之重大判斷及假設的揭露,同時考量量性與質性之重大性。
  • 提供明確且充分的揭露,尤其是受氣候相關事項影響之重大判斷及估計。
  • 確保公司於財務報表中相關領域所採用的假設具一致性,且相關資訊應與年報前半部中所述的氣候相關資訊保持同步。出現不一致狀況時,考慮在年報中加以說明。
  • 考量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指引。
  • 了解永續發展及財務報導的最新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