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
2018/08/15
自今年年初,中國大陸已公布一系列投資及租稅優惠措施,包括再投資緩繳股利扣繳稅優惠、惠台31條政策、下降增值稅稅率與小規模納稅人門檻、以及此前提出的七項減稅措施(詳情可參閱本刊5月號)。而這次將針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方面再加碼。
中國總理李克強在7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表示,擬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初步估計全年可減稅650億元。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從2008年開始執行,經歷10年之久,近年來政策逐步開放。
從執行面上,有關政策先取消了項目鑒定的要求,而在2017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又進一步取消了向稅務機關事先備案的要求。而在可享受加計扣除費用的範圍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對研發人員的股權激勵支出、福利費等費用項目陸續被加入到加計扣除的費用範圍當中。
而繼2017年度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加計扣除比例從一般標準的50%提高到75%後,現在當局又進一步將此提高的扣除比例擴展至所有企業。由此可以看出,中國大陸正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鼓勵企業在當地積極加大研發活動方面的投入。
在放寬政策的同時,我們亦留意到,稅務機關也在加強對加計扣除的後續管理。因此,建議台商從以下兩方面做好準備,以充分享受政策的利多:
- 參照有關政策要求進行自我審核,檢視公司能符合要求的研發項目和費用範圍;
- 完善公司內部對研發項目的管理工作,並注意研發項目與費用之間的具體關連,參考政策規範、結合企業情況做好對研發項目管理和費用歸集相關的文件準備。
KPMG觀察
由於更新後的政策尚未正式公佈,相關的具體規定仍尚待明確,如提高後的比例能否追溯適用到以前年度的加計扣除當中,以至加計扣除的費用範圍會否再進一步放寬。
作者
劉中惠 會計師
任之恒 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