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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非银行金融服务年度财务报表申报及独立审计义务的第063号部门规章(FSA.PrK)(下称"新规")。新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企业及非营利实体(NFPEs),小型纳税人除外。新规取代了2020年7月10日签发的第563号部门规章(FSA.PrK)。此后,会计与审计监管局(ACAR)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新规实施事宜的第033/26号通知。

      新规修订了财务报表申报及独立审计要求。符合新审计标准的企业及非营利实体(NFPEs)须自2026财年起遵守审计要求。主要变更内容概述如下。

      • 年度申报(申报期限延长):无须接受独立审计的实体,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零20天内向会计与审计监管局(ACAR)申报年度财务报表;须接受独立审计的实体,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零20天内申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与旧规相比,新规将申报期限延长了5天。
      • 强制审计类别(范围扩大):除公营企业、公共利益实体(PIEs)及合格投资项目(QIPs)外,新规将强制审计要求扩大至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及赌场企业。此外,年营业额达到80亿瑞尔(约合200万美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亦须接受财务报表审计。
      • 其他企业的审计门槛(提高且按行业设定门槛):对于强制审计类别以外的企业,新规根据行业不同引入了不同的年营业额门槛,如下表所示。企业在至少满足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两项时,须接受独立审计。

      标准 行业
      贸易活动 制造活动 服务活动
      1. 年营业额 200亿瑞尔(约合500万美元) 300亿瑞尔(约合750万美元) 80亿瑞尔(约合200万美元)
      2. 总资产 100亿瑞尔(约合250万美元)及以上
      3. 年平均员工人数 100人及以上

      与旧规相比,新规引入了按行业划分的营业额门槛,并提高了年营业额和总资产门槛,从而在保留现有员工人数门槛不变的同时,为众多企业减轻了合规负担。

      • 持续审计要求(适用范围收窄):企业某一年度达到基于门槛的审计标准后,仅当年营业额达到50亿瑞尔(约合125万美元)及以上时,才须连续至少三年接受独立审计。新规由此限制了持续审计要求的适用范围,年营业额低于该金额的企业可因此减轻合规负担。
      • 非营利实体(更严格的项目级审计标准):根据新规,单个项目总支出超过20亿瑞尔(约合50万美元)的,须接受独立审计,该项目支出标准较旧规更为严格。此外,还可能适用额外的支出、员工人数、项目期限及通知要求。
      • 审计豁免:属于强制审计范围的实体,若在上一个已审计财政年度结束后至少12个月内无交易活动,可申请豁免。基于门槛须接受审计的企业,若年营业额低于50亿瑞尔(约合125万美元)且不再符合相关标准,也可申请豁免。

      逾期申报处罚


      未按时向会计与审计监管局(ACAR)申报财务报表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对于企业,罚款自适用申报截止日起计算,至ACAR收到该实体正式函件之日止,按每月200万瑞尔(约合500美元)的标准计收,最高不超过1,200万瑞尔(约合3,000美元)。对于非营利实体(NFPEs),罚款按每月120万瑞尔(约合300美元)的标准计收,最高不超过720万瑞尔(约合1,800美元)。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可能面临进一步执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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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申报与审计新要求


      我们的意见

      新规对旧规确立的框架作出了重大且更为复杂的修订。企业及非营利实体(NFPEs)应及时评估其申报与审计义务,判断是否符合豁免条件,在需要时聘请独立审计师,并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编制与向会计与审计监管局(ACAR)的申报工作。

      我们团队很乐意与您探讨新规可能对您的业务产生的影响,并协助您履行财务报表申报及审计合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