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了第1555/26 CIB号指引,旨在明确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QIPs")必须落实不低于《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最低投资门槛的实际投资资本要求。
要点
该指引要求柬埔寨投资委员会("CIB")的相关部门加强对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QIPs)的审查与监督,以确保其遵守最低投资资本要求。
就上述目的而言,投资资本指投入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包括土地成本及营运资金。
具体而言:
1. 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QIPs)必须落实不低于《柬埔寨投资法实施第139号次级法令》所附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适用最低投资门槛的实际投资资本("应投资本")。本要求适用于所有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包括现有的以及本指引发布后注册的,具体如下:
- 对于2026年8月27日之前注册的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应投资本须自本指引发布之日(2026年8月27日)起3年内全额到位。
- 对于2026年8月27日之后注册的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应投资本须自合格投资项目注册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全额到位。
2. 柬埔寨投资委员会(CIB)相关部门将对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的持续监督与管理过程中,审查并核实本要求的合规情况。
未遵守最低投资资本要求可能导致合格投资项目注册证书被撤销。
该指引反映了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即要确保享受合格投资项目(QIP)激励措施的制造类项目,又要落实投资框架下所批准的投资规模。
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资本要求
毕马威评论
该指引表明,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将加强对制造类合格投资项目(QIPs)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已批准的投资承诺并达到最低投资资本要求的审查力度。
投资者应审视自身的投资状况,并妥善保存充分的记录及佐证文件,以证明合规。尤其应重点关注确保扣除土地成本及营运资金后的实际投资资本达到规定门槛。
毕马威可协助投资者评估合规状况、审阅佐证文件,并处理与合格投资项目投资资本要求及持续合规义务相关的监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