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解读之三:汽车行业篇
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解读之三:汽车行业篇
背景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以及中、日、韩、澳、新,共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下一步待RCEP成员国完成国内审批程序后即可生效1。中国是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产销量已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同时也是汽车制造业迅速发展的国家。RCEP成员国中既包括日本、韩国等汽车制造业较为发达国家,也包括东盟等汽车产业新兴发展国家。为此,毕马威结合RCEP及其他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深入剖析,总结了RCEP签订后中国汽车行业面对的机遇与挑战,供广大企业参考。
毕马威观察
一、RCEP对中国汽车行业生产和进口影响
RCEP缔约成员国达到15个,区别于不同成员国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及缔约方谈判结果,中国对各个缔约成员国不同汽车产品的降税安排存在一定“关税差异”。
RCEP项下中国从日本进口汽车产品影响
中国对日本降税清单中涉及常见汽车零部件相关8位税号700多个,包括塑料、橡胶制零件、贱金属制品、发动机、变速箱、车身底盘、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零部件等。得益于2018年汽车零部件整体降税,上述产品均已经处于较低关税水平。因此,短期内RCEP降税的影响较小,但从长期来看,伴随着零部件协定税率的降低,可给中国汽车整车生产行业带来明显红利。我们对700余个常见汽车产品税号进行了梳理如下:
RCEP项下中国从除日本外其他缔约成员国进口汽车产品影响
中国对其他各缔约成员国不同类型汽车产品降税安排整体差异较大。整车进口方面,中国对除部分大排量汽车以外的其他整车无降税安排,部分大排量汽车最终关税税率降为15%,与目前我国进口最惠国税率持平。汽车零部件方面,中国未对其他任何缔约成员国的发动机和变速箱等核心技术产品提供降税安排;但对车身底盘以及部分车用传感器等产品设置了10至20年的降税期。
整体来看,中国对于其他缔约成员国,特别是对日本和韩国,设置的汽车产品降税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或我国相关产业较为成熟和发达领域,技术含量较高且对我国相关产业可能产生冲击的产品领域未被列入降税安排或被设置了较长降税周期。这体现了关税对汽车产业的保护作用,同时兼顾了缔约方的利益。
二、RCEP对中国汽车行业出口影响
RCEP项下出口到日本汽车产品
目前日本对所有缔约成员国的出口整车及零部件设置零关税。主要核心产品税率设置情况如下:
RCEP项下出口到日本汽车产品
RCEP的签署对中国自主品牌或合资品牌整车出口影响不大。日本、韩国和东盟部分国家消费者对中国汽车产品持较为谨慎态度。其他汽车工业相对薄弱的缔约成员国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与中国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时已经对中国整车设置零关税或其最惠国税率本身已经为零。
但对于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而言,RCEP的签署可能会为其带来新的出口机遇。对比之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RCEP项下东盟国家新增对中国原产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第1年降至9%,逐年线性递减到第10年降至0%)和变速箱及其零部件(从第11年开始降税,10年内从9.8%降至8.5%)降税安排。在日本、韩国等整车制造商普遍增加对东盟国家投资安排大环境下,东盟对中国部分汽车产品的降税安排一定程度上可为中国企业布局东盟市场提供保障,或将成为我国零部件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契机。除税率的降低因素外,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也为零部件“走出去”提供了机会。
三、中国已签署部分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汽车产品降税对比
RCEP框架下,中国与除了日本以外国家均已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在汽车类产品方面,我国在各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产品类别、降税期等呈现不同特点。较之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对缔约成员国包括日本、韩国等汽车工业较为发达的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我国或出于对本土自主品牌汽车行业的保护,对上述两个国家汽车产品降税幅度相对保守,这也侧面体现了缔约方博弈的激烈程度。而针对来自相同国家的相同产品,RCEP的降税幅度和中国已签订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也不尽相同,如:RCEP项下中国未对韩国原产发动机设置降税安排,但在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给予韩国原产主要发动机产品15年的降税周期,最终降为零。
四、RCEP框架下中国进出口新能源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降税情况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领域发展速度较快的领域。基于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护的考虑,我国未将日本、韩国的新能源整车和核心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列入降税安排,但对上述两个国家的交流电动机给予了16年关税降为零的协定税率安排。
RCEP对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行业整体影响不大。对日本来说,新能源整车和核心零部件5最惠国税率已经为0%,故RCEP在税率方面对出口无特别促进作用;对其他RCEP缔约成员国而言,RCEP对中国新能源汽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降税幅度也弱于中国与之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毕马威建议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举世瞩目,日渐融入并引领行业发展。RCEP的签署势必会推动区域内汽车产业链协同发展,长期看,无疑将对我国汽车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毕马威结合上述分析,建议企业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充分理解原产地规则,做好产业链优化
就汽车行业而言,RCEP各成员国之间呈现不同的发展特点和趋势,建议各相关国内企业选择最优协定税率,降低进口成本,提成产品竞争力。另外,我们也特别提醒关于RCEP所涉“关税差异6”,由于中国对各个缔约国提供降税范围和幅度不同,在存在关税差异前提下,RCEP首次对该情况下如何确定最终原产国提供了指引,并将“超过微小加工”引入原产国判断依据,为部分货物适用最优协定税率提供了可能。该规则在原产国认定方面的灵活性,在给汽车产业布局带来挑战同时,也提供了优化空间。
提高进出口汽车产品HS code管理合规性
汽车行业进出口产品涉及大量HS code且判定较为复杂,因此建议广大经营者重视对进出口产品HS code准确性审阅,加强对上游供应商产品管理,建立专门HS code内部审批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外部核查相结合的制度,提升合规管理。
优化供应链布局,确保构建安全的供应链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给汽车产业供应链安全带来了挑战,各大国际汽车品牌均将建立更为安全可靠供应链体系列为未来发展目标之一。RCEP为广大经营者在亚太甚至全球范围内优化供应链布局提供了更多选择,因此建议广大经营者积极探索更多可能性,重新构建产业链布局,充分享受协定红利。
积极参与进出口税政调整建议工作
考虑到部分汽车行业进口产品未被纳入降税产品清单,或降税幅度较低。我们建议相关企业充分重视进出口税政调整建议工作,积极参与进出口税政调整建议意见征集工作,通过企业自身、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力量,反映企业诉求和心声,提出协定税率出要价、增设暂定税率、提高出口退税率等建议,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壮大。
毕马威协助
毕马威一直以来都密切关注RCEP谈判和签署进展,并及时为广大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专业解读。同时,毕马威贸易和关务团队常年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特别是在自由贸易协定方面,毕马威为多家跨国企业提供过原产地管理系统开发和搭建,原产地政策咨询服务,自由贸易协定供应链优化建议服务等。基于毕马威专业团队的深入洞察和丰富经验,我们可以为广大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HS code 审阅服务
基于我们开发的专业毕马威关务归类平台(KPMG Customs Classification Platform),为广大企业提供日常和专项HS code审阅服务,提高企业HS code管理的专业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自由贸易协定管理系统搭建
结合广大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自由贸易协定管理系统咨询、开发、搭建、实施服务,提升广大企业原产地管理合规性同时,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3.供应链筹划咨询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RCEP以及其他自由贸易协定具体规定,为广大企业提供供应链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并结合毕马威强大全球网络提供实施协助服务。
4.进出口税政调整协助
对企业进出口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进出口产品进行梳理,寻求可能存在的节税空间,并协助企业与相关部委进行申请和沟通。
注释:
[1] 根据RCEP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
[2] 主要包括:8703项下排量超过1L的载人机动车辆。
[3] 主要包括:84章和87章项下部分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及其零部件。
[4] 主要包括:87章项下部分车身、底盘以及90章项下部分车用精密仪器等其他零件、附件。
[5] 主要包括:85章项下部分锂离子电池和电动机。
[6] 指一进口缔约方对同一原产货物适用不同的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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