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税收管辖区准备修订当地税法,以依照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GloBE1 model rules,以下简称“GloBE规则立法模板”)引入全球最低税负制,利益相关方不禁提出疑问:他们应当如何根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核算相关变更。

尤其是,他们对于“补足税”(top-up tax)是否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 12 Income Taxes )的适用范围,以及如果是的话,应如何核算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感到困惑。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以下简称“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进行了修订,从而:

  • 为补足税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暂时性的强制豁免;
  • 要求企业提供新的披露,以弥补因豁免导致的潜在信息缺失。

这些修订为企业进行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了豁免,使企业可以把重点放在评估全球最低税负制对当期税项的潜在影响上。

Irina Ipatova
毕马威国际准则小组助理合伙人
毕马威国际

补足税会计处理面临的挑战

补足税不同于“传统”税制下产生的所得税。传统所得税一般根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补足税仅当集团在某个税收管辖区的层面上缴纳的所得税不足时,才会产生。

这使得利益相关方提出了以下疑问:

  • 补足税是否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适用范围?
  • GloBE规则立法模板是否会导致额外的暂时性差异?
  • 企业是否需要重新计量与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相关的既有暂时性差异?
  • 企业将如何确定用于计量补足税的递延所得税影响的比率?

鉴于一些税收管辖区预计最早在2023年上半年实施GloBE规则立法模板,利益相关方迫切要求澄清。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强制豁免

为此,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进行修订,引入了暂时性的强制豁免,企业无须核算因实施GloBE规则立法模板2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根据豁免规定,企业实际上豁免计提和披露与补足税有关的递延所得税,但企业须披露其已应用该豁免的事实。

豁免规定立即生效,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IAS 8 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进行追溯应用,直至理事会决定是取消还是永久保留该豁免。

新的披露

此外,理事会还引入了新的披露,要求企业自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开始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中期期间无须提供新的披露。

若当地税法已经颁布,但补足税尚未生效

企业必须披露已知或能够合理估计的信息,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因该立法而在报告日面临缴纳支柱二所得税的风险。

此类信息无须反映立法中的所有具体要求——企业可以按指示性范围的形式提供披露。披露信息可包括定量和定性信息。

  • 定性信息支柱二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以及面临缴纳风险的税收管辖区,例如触发补足税的地区和须缴纳补足税的地区。
  • 定量信息:可能须缴纳支柱二所得税的利润占比、该等利润适用的平均有效税率、或者支柱二立法生效后平均有效税率的变化幅度。

如果在报告日尚未得知或无法合理估计相关信息,则企业应当对此进行说明并披露对于支柱二风险敞口评估进展的信息。

补足税生效后

只需要进行一项披露——即,与补足税相关的当期税费。

这些新的披露要求将仅自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对财务报表开始适用。然而,投资者可能预期企业会在此日期之前披露相关潜在影响,尤其是预计须缴纳补足税的集团公司。

全球最低税负制
递延所得税会计的豁免

更新(2023年9月29日):理事会还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IFRS for SMEs Accounting Standard)第29部分“所得税”发布了修订。该修订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作变更类似,但披露补足税风险的方法有所不同。

管理层当前可采取的行动

  • 请阅读毕马威刊物,进一步了解相关修订以及毕马威的洞见分析。
  • 继续与税务专家沟通,评估影响并关注GloBE规则立法模板在相关税收管辖区税法中的实施情况。
  • 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以确定目前和未来需提供披露的适当程度。
  • 收集适当的信息,以便就支柱二所得税的潜在敞口提供新的披露。

 GloBE——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al anti-base erosion)。

2  这包括任何符合资格的本地最低补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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