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月9日更新)*
随着各税收管辖区准备修订当地税法,以引入全球最低税负制(“GloBE”)1,利益相关方不禁提出疑问:他们将如何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核算相关变更。
尤其是,他们对于“补足税”(top-up tax)是否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 12 Income Taxes )的适用范围,以及如果是的话,应如何核算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感到困惑。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以下简称“理事会”)提议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进行修订,从而:
- 为补足税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暂时性的强制例外规定;
- 要求企业提供新的披露,以弥补因暂时性例外规定导致的潜在信息缺失。
这些拟议修订将暂时豁免企业进行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使企业可以把重点放在评估全球最低税负制对当期税项的潜在影响上。
最低税负制会计处理面临的挑战
最低税负制下的补足税不同于“传统”税制下产生的所得税。传统所得税一般根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补足税仅当集团在某个税收管辖区的层面上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不足时,才会产生。
这使得利益相关方提出了以下疑问:
- 补足税是否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适用范围?
- GloBE立法模板的规则(GloBE model rules)是否会导致额外的暂时性差异?
- 企业是否需要重新计量与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相关的既有暂时性差异?
- 企业将如何确定用于计量补足税的递延所得税影响的比率?
鉴于一些税收管辖区预计最早在2023年上半年实施GloBE立法模板规则,利益相关方迫切要求澄清。
披露——最低税负制生效前后
此外,理事会提议企业应在2023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新信息。
若当地税法已经颁布,但最低税负制尚未生效
- 企业运营所在的税收管辖区为实施GloBE立法模板规则而颁布(实质性上已颁布)的相关法规的信息。
- 对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确定的当期平均有效税率(即所得税费用除以税前利润)低于15%的低税管辖区:
- 列出这些低税管辖区;
- 有关税前利润、所得税费用和加权平均有效税率的汇总信息。
- 根据遵守GloBE立法模板规则所做的准备工作,是否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 企业可能面临补足税的其他税收管辖区;或
- 表明当前低税管辖区内没有补足税风险。
最低税负制生效后
- 与补足税相关的当期税费。
这些额外的新披露要求将在修订生效后立即适用(即,它们不会影响2022年的年报)。但投资者可能预期企业在此之前披露相关潜在影响。这些额外披露可能与预计须缴纳补足税的集团公司尤为相关。
管理层当前可采取的行动
- 请阅读毕马威刊物,了解理事会拟议修订的更多信息,并在2023年3月10日前向理事会提交反馈意见。
- 继续与税务专家沟通,评估影响并关注GloBE立法模板规则在相关税收管辖区税法中的实施进度。
- 与投资者沟通以确定目前需提供披露的适当程度。
- 确保收集充分详尽的信息,以便就所在低税管辖区的经营活动提供拟议披露。
1 GloBE——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al anti-base erosion)。
2 这将包括任何符合资格的本地最低补足税。
* 已根据2023年1月9日发布的、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拟议修订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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