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高兴看到,理事会的草案就公司应在结算日终止确认应付款项的要求作出例外规定。但是,草案涉及范围更加广泛,可能对很多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热点问题概述
对于这一问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IFRS®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简称“解释委员会”)认为,如果收取现金的合同权利于T3的时间节点届满,那么应收款项应在T3时终止确认。解释委员会还表示,企业只有在收到现金时才予以确认,但未讨论付款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不过解释委员会的决定并非最终定论,因为理事会已决定通过对相关准则进行修订来解决这一问题。
下一步 意见征询 – 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
请阅读修订摘要,并于2023年7月19日前反馈意见。关于草案的更多信息,请联系相关毕马威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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