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貿易發展及稅務環境日益複雜,移轉訂價成為影響企業租稅成本重要因素。跨國集團為控管整體移轉訂價風險,建置相關計價模式;而實務上亦會因未預期之市場因素,導致需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以符合常規交易原則,降低集團重複課稅風險。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永續發展教育基金會及KPMG安侯建業於今(23)日舉辦「大解密!稅局移轉訂價查核與海關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核定最新趨勢」研討會。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吳蓮英、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關務長張世棟、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陳彩凰擔任開場致詞貴賓,並邀請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稽核王昭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稽核陳莉翎解析一次性移轉訂價關稅完稅價格核估案例與移轉訂價涉及所得稅查核實務,以及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副營運長丁傳倫剖析跨國企業之移轉訂價戰略與思維。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陳彩凰說明,移轉訂價與關稅估價原本屬於不同範疇的概念,基於跨國企業立場,兩者其實存在調和問題。在財政部108年頒布核釋跨國集團於會計年度結束前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規定前,一次性移轉訂價僅能接受以個案方式處理,且實務上僅能「向上」調整利潤;自109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相關規定施行後,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跨國企業可一併調整營所稅、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而在全球反避稅趨勢下,各國開始制定相關法令,包含自動資訊交換(CRS)等,過去被視為租稅天堂的開曼群島等地區,也制定經濟實質法案,影響企業供應鏈布局,因此移轉訂價的事前規劃與控管愈形重要。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吳蓮英表示,移轉訂價議題涉及稅務、財務和法律,影響企業財務規劃、風險控管及全球稅務合規性。企業在從事跨國交易或投資時,為求稅負極小化、股東利益最大化,有可能進行非常規之規劃,造成集團各地區關係企業功能、風險、資產及利潤配置與經濟實質不相符;而以往跨國企業可以利用資訊不透明的差異,藉以隱匿所得之情況,隨著近10年來國際反避稅發展趨勢,越來越多國家或地區加入BEPS Inclusive Framework包容性架構後(2024年5月28日止共147個成員),並透過同儕檢視,集體作戰,以及全面性BEPS行動方案的執行,形成一股國際聯合反避稅的態勢。吳蓮英強調,在現今BEPS 2.0時代,數位經濟及全球化發展使得跨國間的交易已非全然以實體呈現,因此帶來更多複雜的稅務環境和挑戰,企業移轉訂價政策的挑戰也將逐漸變大,故建議企業在訂價過程中需進行更全盤的研擬,減少不必要的租稅規劃,每一個交易回歸經濟實質考量,並隨時檢視移轉訂價政策的合理性。
財政部於108年頒布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相關規定,當時主導有關「海關實施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作業要點」修正工作、建立海關配合移轉訂價相關政策之運作模式的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關務長張世棟提到,雖然已歷經多次調整,但主要運作方式仍延用至今,並未變動。由基隆關承辦的移轉訂價案件自109年度4家廠商98份報單,111 年度增至7家廠商371份報單,到112年度更增加至8家廠商967份報單,這些數據凸顯越來越多廠商願意將移轉訂價的調整反映在海關進口完稅價格上,也顯示出廠商對海關核定價格程序的信心與認可。海關近年來與廠商的關係也從政府對業者的角色,轉化為貿易夥伴關係,以服務及輔導取代管理。
海關實施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已邁入第4年,申請廠商及海關核定金額亦逐年成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稽核王昭勝以WCO相關案例研究、基隆關一次性移轉訂價核估完稅價所進行之價格調查與文件審查進行說明。王昭勝建議,營利事業調整所得利潤,並將該調整金額攤計至進口完稅價格時,應考量調整後價格是否能涵蓋賣方的全部成本及利潤,申報模式及注意事項方面,建議申請人將同一年度進口需調整之同樣貨物一併納入,以避免調整幅度過大及造成同樣貨物完稅價格差異問題。
而移轉訂價影響跨國企業營運管理政策、財務規劃及稅負風險,因此隨時檢視集團移轉訂價政策為跨國企業營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稽核陳莉翎說明,集團功能風險與價值創造應一致,並定期檢視移轉訂價政策合理性。陳莉翎也提醒,企業為因應全球反避稅趨勢及租稅透明度,近年常以預先訂價協議申請降低稅負風險,除了應詳加留意預先訂價協議(APA)申請及適用要件,關係企業間受控交易如申請適用營業利潤減免,涉及移轉訂價議題部分,亦應留意服務事證是否完備並可供驗證。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副營運長丁傳倫強調,移轉訂價是企業進行全球化布局必須高度關注的租稅課題之一,隨著國際反避稅浪潮,租稅資訊愈發透明,各國政府日益加強對跨國企業的稅務監控。企業應定期檢視集團成員交易實質性,考量集團內部功能、風險及資產,將營運與租稅規劃進行整合,確保移轉訂價結果與價值創造一致。她提醒,年末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並非萬靈丹,只是集團因應風險管理的工具之一,而企業應頻繁檢視營運狀況與利潤配置,以便及早因應,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