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於今年2月16日發布新年度財政預算案,推出與OECD規則一致的「可退還投資抵減制度」(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 Scheme)以及增強稅務確定性、降低稅務遵循成本之相關措施,以因應新加坡預計在2025年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後對跨國企業所帶來之衝擊。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林棠妮說明,自從新加坡政府在2023年財政預算案中公布將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新加坡被視為「遊戲規則改變者」,在香港、⾺來西亞、越南和泰國等其他租稅管轄區產生連鎖效應,紛紛效仿新加坡,預計在2025 年開始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由新加坡擬採取制度觀之,可以作為觀察投資其他國家可能採取的政策風向。
林棠妮進一步解釋,為持續吸引大量且具高附加價值的經濟活動投資新加坡,新加坡政府擬提供以現金型式發放的「可退還投資抵減」制度,該制度預期將符合OECD立法範本下合格可退還稅額抵減(Qualified Refundable Tax Credit)之定義。
可退還投資抵減可用於扣抵企業之應納所得稅,而針對未使用完畢之可退還投資抵減,將在跨國企業滿足可退還投資抵減資格條件之日起的4年內,以現金型式退還給公司,故若能適用「可退還投資抵減制度」,則對於全球最低稅負制之有效稅率計算上較為有利,將減少可能產生補充稅之情況,進而保持跨國企業持續投資新加坡之意願。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廖月波說明可退還投資抵減制度(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 Scheme)主要內容:
-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EDB)以及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nterprise Singapore, EnterpriseSG)將針對合格期間內之合格投資項目所產生之合格費用,給予可退還投資抵減。
- 合格期間:最高為期10年。
- 合格投資項目:包含在新加坡投資新製造產能(例如:新廠房)、擴大或設立數位服務、擴大或設立總部、擴大或設立貨物貿易活動、投入創新及研發活動、支持綠色轉型活動。
- 合格費用:包含資本支出、人力成本、訓練成本、專業費用、無形資產成本及其他類別成本,得適用可退還投資抵減優惠之合格費用,將根據投資項目而有所不同。
- 可退還投資抵減額度:公司最多可獲得各合格費用類別50%之投資抵減,其額度將依其經濟影響而享有不同的補助比例。
- 預計於2024年9月30日前發布更多實施細節。
廖月波表示由預算案規定可看出,可退還投資抵減主要是為了鼓勵公司在重要及新興產業投入大規模投資,為新加坡帶來實質經濟活動,為支持可退還投資抵減制度以及其他投資獎勵措施,新加坡政府今年將在全國生產力基金(National Productivity Fund)投入新幣20億元(約新臺幣470億元)預算,可見新加坡政府在推動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施行的同時,也十分重視維持新加坡的投資競爭優勢。
林棠妮觀察新加坡由於擁有稅制上優勢及人才多元化、地理位置良好等因素,歷年來常見台商透過新加坡轉投資第三國或在新加坡設立集團地區總部。為持續保持新加坡在「BEPS 2.0時代」之競爭力,新加坡政府表示將把全球最低稅負制課徵收取到的稅收,全數用於加強新加坡之經商競爭力,台商可持續關注新加坡政府未來是否持續祭出其他招商引資的優惠及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