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有關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之管理辦法,截至2021年7月5日為止,除深圳市外,各市已相繼發布,明訂對人才要求、補貼計算方式、工作時間等相關之要求。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林嘉彥建議,企業應及時梳理人員情況,及早開始著手2020年的申請工作。有需要補辦2019年的個案,需要在申請補辦前與當地部門提前確認相關補辦申請的可行性、程序以及所需資料。
相較於2019年各市發佈管理辦法而言,林嘉彥認為,目前各市發佈的最新管理辦法中,對於人才的要求更加詳細,且補貼申請程序更加簡便完善,適用於2020至2023納稅年度之財政補貼。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葉維惇說,此次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的政策,包括廣州、珠海、中山、東莞、佛山、惠州、江門與肇慶,明訂境外高階、緊缺人才的各項條件、放寬人才所屬行業的要求、取消對於人才團隊排名的限制等。惟部分城市對於工作時間要求、補辦財政補貼申請的規定因尚未明訂。
林嘉彥提醒台商應持續關注各市申請指南之發布情況及實務,例如:惠州、江門與肇慶對於納稅年度須在相關城市工作累計滿90天,並未頒佈明確的天數計算方式,但納稅年度內在廣州市工作累計滿90天是申請補貼的必要條件,包括在廣州市的實際工作日以及工作期間在境內、境外享受的公休假、個人休假、出差、接受培訓的天數;在廣州市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按照半天計算在廣州的工作天數。
林嘉彥建議,企業應及時梳理人員情況,並開始2020年的申請工作。關於兩類財政補貼逾期補辦申請的新增要求,其中「符合補貼條件而未在當年度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可在次年申請時間內補辦」的規定,管理辦法適用於納稅年度2020年至2023年相關的財政補貼,但是除廣州外,各市均未明確是否包括2019年度的財政補貼在今年的補辦申請。因此,有需要補辦2019年的個案,需要在申請補辦前與當地部門提前確認相關補辦申請的可行性、程序以及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