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際稅法研討會 - 國際資訊交換與租稅公平探討
2016國際稅法研討會 - 國際資訊交換與租稅公平探討
鑒於近年來國際間反避稅的立法及執法趨勢,各國稅局紛紛加深稅捐調查與調整之力道,致稅務爭議管理成為企業之經營管理層面之新顯學。
鑒於近年來國際間反避稅的立法及執法趨勢,各國稅局紛紛加深稅捐調查與調整之力道,致稅務爭議管理成為企業之經營管理層面之新顯學。茲此,國立臺灣大學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財團法人安侯建業教育基金會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偕同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今(21)日共同舉辦【2016國際稅法研討會】,本次研討會除邀請臺灣資深稅法學者、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共同參與外,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之專家亦共襄盛舉,透過大型學術研討會之舉辦,期許能逐步釐清稅捐實務上面臨之跨境商務與金融業稅務問題,並實現學說及實務之對話,進而促進稅務制度之進步。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許志文表示,當各國稅務機關因應BEPS行動方案取得更多稅務資訊以檢視企業或個人時,應準備好面對潛在稅務爭議時「自我保護」、「管理」與「解決」的整個過程。許多企業及個人面對稅務爭議與糾紛時,仍保有僅能透過行政救濟或訴訟方式解決的印象,但在國際間最新的反避稅趨勢及BEPS行動方案下,行政救濟已非解決稅務爭議的唯一途徑。企業或個人其實可以透過事前交易規劃,及事後面臨稅務查核時與稅局的有效溝通,化繁為簡,減輕、管控與及時解決本地和跨轄區複雜的稅務爭議問題。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表示,從金融業的稅務爭議案件中納稅者、稅局以及法院之角色扮演,即可發現現行稅務行政救濟制度上之問題。過去在前手息、債券折溢價攤銷、認(購)售權證、商譽等爭議性議題上,金融機構都是在面臨稅務機關的否准後,耗費鉅額的企業資源與時間,不斷與稅局進行協談、行政救濟,直到最終獲取有利的法院判決、解釋令或促使立法院修法,導致納稅者權利是否受到保障,是以立法者新法修正時間或解釋函令之發布時間來決定,對納稅者之保障未盡理想。
游雅絜進一步舉例說明,在金融機構所面臨之潛在稅務爭議逐漸國際化之同時,現今仍存在的國外稅額扣抵、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證券化商品課稅、TRF課稅議題上,又正在上演著與過去相同的情形,納稅者與稅局如果始終站在對立面上,預料各項爭議再度纏訟至法院也難以取得徵納雙方均能信服之判決,導致現行稅務爭議解決機制失靈。
面對稅務爭議解決機制上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游雅絜亦介紹12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相關內容,尤其在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之條款、納稅者違反稅法上義務之行為必須是出於故意或過失始可處罰、稅務專業法庭、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會、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等新制度上,期待透過事前與事後之權利保障機制,徵納雙方均能共同促進稅務爭議解決之效率性,能在多變局勢中找到稅務爭議的最佳解決之道,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機制。
在其他場次方面,本次研討會亦邀請到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兼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柯格鐘,就稅務資訊交換機制進行說明,在BEPS第13號行動方案「移轉訂價文據及國別報告指導原則」所揭示之稅捐資訊自動交換機制中,以歐盟為例已經出現許多具體成果,包括修法與立法工作在內,非常值得作為我國之借鏡。此外,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陳衍任亦說明跨國企業在歐洲的稅捐規劃及其對歐盟法上「禁止國家補貼原則」的影響,歐盟國家針對Apple、Starbucks、Fiat等跨國企業均採取從輕課稅,此舉造成租稅公平性遭受挑戰,致歐盟執委會頻頻使用「禁止國家補貼原則」審查上開措施的合法性。當稅務機關的查核挑戰成為常態,企業及個人一定要主動的面對稅務議題,且在稅務機關展開調查時適時適切地予以回應,並針對潛在稅務爭議及早擬訂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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