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永續風向前哨站

馬年不能馬馬虎虎喊著ESG口號 來談談AI與貿易戰時代如何推動企業永續發展

林泉興︱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2026年開年市場景氣持續延燒,台股創下3萬點歷史新高且持續攀升,背後是AI需求帶動全球科技業景氣及供應鏈去中化的加持。但在政策與市場壓力下,永續轉型成為台灣企業競爭力的關鍵,包括碳費制度開始收費、IFRS 永續資訊需揭露於年報專章,以及人權盡職調查規範上路三大議題,將成為企業能否取得資本市場信任、維持長期競爭優勢的重要分水嶺。

節電、減碳成為營運關鍵

AI蓬勃發展的同時也代表全球對電力的需求急升,各產業需確保取得穩定且價格合理的電力來源。再加上全球減碳壓力持續升高,台灣在氣候績效表現上仍落後美國、日本與歐盟。台灣已於2025年啟動碳費機制, 2026 年起正式收費且將階段性漲價以對標國際碳價,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於進口貨物徵收之碳稅價格等,下半年起亦將開始試行碳交易制度(ETS)。企業面臨的已不僅是合規問題,更是成本結構與競爭力的全面重塑。把碳當成資產進行管理的時代已經到來,企業可以藉由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將碳費、碳交易以及綠電採購、設備折舊汰換等相關議題均納入財務模型與風險管理,進行情境分析與預算規劃,方得以兼顧合規與競爭力。

永續風險與機會正式與財務績效掛勾

金管會公告台灣上市櫃企業需依資本額分階段適用在年報中加入永續專章,內容需依據 IFRS S1/S2永續資訊揭露準則。首批適用企業將於2026 年進入年報永續專章試編階段,並於2027年正式發布。過往永續資訊被認為是非財務績效,與財務績效並行,然而,現在這兩條平行線開始靠攏甚至需要交疊,但內部管理永續與財務的單位在觀念和語言上都有溝通的落差,這點也反映在治理和權責架構上。

此外,許多企業過去永續資訊分散在不同單位 (能源/環保、營運、供應鏈、財務) ,且集團內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各自管理風險與永續議題,缺乏統一資料平台,也未有永續風險與機會的治理與決策機制,導致IFRS要求資訊需與財務邊界一致時,資訊整合困難重重。企業應及早建置完整的資料蒐集、內稽內控與跨部門協作流程,整合財務與永續資訊流,避免重工或權責不清,確保揭露內容的一致性與可信度。

永續供應鏈管理成貿易壁壘

台灣勞動人權議題近年在國際間持續發酵,政府亦於10月底公告,合併營收達新台幣500億元以上的製造業上市櫃公司,須於 2026 年導入人權盡職調查(HRDD),並於 2027 年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為未來接軌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預作準備。此舉顯示勞動人權已正式成為國內外的重要合規門檻。台灣企業自身的人權績效通常表現優秀,但海外工廠/子公司以及上、下游供應鏈/產業鏈的人權風險,是現在人權議題上備受關注的盲區。在台灣製造業中,移工議題被視為高風險領域,包括仲介費收取不當、工時過長等,皆屬國際認定的強迫勞動爭議,嚴重者甚至可能導致產品遭美國、歐盟拒絕進口,衍生貿易障礙與財務損失。

企業應建立系統性的人權風險鑑別流程,針對高風險議題與族群提前擬定因應措施,並以國際一致標準逐步延伸至供應鏈,帶動整體產業提升勞動人權韌性。同時,管理過程需落實定期稽核與文件留存,以有效降低關貿與營運風險,強化永續競爭力。

川普表態反ESG後,市場似乎對永續的熱度降低,但實際上從近期台灣相關產業陸續違反美方勞動人權與DEI等議題,即可知實則為關稅貿易戰的組合拳法,ESG已真正成為政治與經濟議題。展望2026,節電、排碳與人權貿易合規對財務的影響,也證明永續不再只是口號,而是實際落地與企業迎向未來挑戰的關鍵議題。企業需耐著性子真正將ESG納入企業全面布局,將永續與財務深度結合並納入營運策略及日常管理機制,方能在奔騰的馬年中一馬當先,取得先機。

專題報導

國際永續評比《Rate the Raters》最新調查:S&P Global與CDP受評為品質最佳

全球永續相關法規及揭露準則正快速演變,例如歐盟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及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陸續發布新的揭露架構,加上全球對ESG及企業永續議題的審視力道加嚴,國際永續評比機構正積極調整評比方法,提升方法論及資料來源之透明度,以因應來自市場及監管機構的挑戰。例如,CDP於2024年將氣候變遷、森林、水安全三大主題問卷整合為單一問卷,並新增塑膠與生物多樣性議題。

ERM於2025年12月發布最新《Rate the Raters》報告,調查了涵蓋美國、英國、日本與台灣等39個國家,共386位受訪對象,分析最受企業信任的永續評比機構,並深入了解企業如何評估各家永續評比機構的品質及實用性,以及促使企業參與永續評比的主要因素。以下為本報告指出的五大關鍵調查結果。

S&P Global與CDP評比品質與實用性皆高

相較於MSCI等被動抓取公開資訊的評比,多數企業認為主動問卷調查的評比(例如S&P Global ESG、CDP、EcoVadis)擁有更高的品質及實用性。以評比品質而言,S&P Global受評為第一名,CDP第二名;以實用性而言,S&P Global與CDP則分別位居第二名、第三名,EcoVadis受評為第一名。

企業對永續評比的信任度提高

隨著評比機構逐步提高方法學及資料來源的透明度,企業對永續評比的信任度相較2023年提升約6%,顯示更多企業認為永續評比可以準確呈現其永續表現。報告亦指出,評比架構逐步與國際永續相關揭露準則保持一致,以及參與評比的企業數增加,這兩項因素也可能提高永續評比的受信任程度。因此,約84%受訪對象表示未來將持續參與永續評比。

企業更加傾向集中資源於具重要性的評比機構

參與3到5項國際永續評比的企業從2023年約36%成長至45%,大部分企業落在此區間;而參加6項以上國際永續評比的企業從2023年的19.4%下降為8.4%。這項趨勢顯示,企業已經開始採取更加精準且具有策略的方式參與永續評比,將預算、人力及時間等資源集中在有助於利害關係人溝通,並且與內部永續策略一致的評比機構。

投資人需求仍是企業參加永續評比的首要原因

調查顯示,企業參加永續評比的首要原因仍是滿足投資人的資訊需求,其次是企業評估自身永續績效、滿足客戶需求,以及作為發展永續策略之依據。其中,客戶需求的影響力顯著提升,從2023年僅7%企業視為首要原因,成長至目前約23%。

企業期待永續評比與揭露準則的一致性持續提升

高達77%受訪對象期待永續評比架構持續提升與ISSB、ESRS等強制性揭露準則,以及與其他自願性揭露準則的一致性,不僅有助於企業提升資訊品質及利害關係人溝通之成效,也避免因各項永續評比及揭露準則的方法不同而增加企業的作業負擔。

基於上述五大趨勢,建議台灣企業檢視內部參與永續評比的策略,優先參與品質較佳、實用性較高的國際評比(如S&P Global及CDP),並可深入分析評比結果,作為企業追蹤永續績效、進行標竿分析、辨識關鍵落差並優化永續策略的參考依據。集保結算所「公司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亦提供全球五大指標性ESG評分資訊,包含FTSE Russell、ISS ESG、MSCI、S&P Global與Sustainalytics,提升投資人取得企業國際評比結果的便利性,主管機關亦鼓勵金融業多多使用該平台,鼓勵企業能夠藉由參與投資人較重視的國際永續評比,向投資人展現永續績效。

除了參與國際永續評比機構,上市櫃公司亦須留意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布的「第一屆ESG評鑑」辦法,此評鑑由原「公司治理評鑑」轉型並更名而成,今(2026)年為轉型後首次舉行,將評分構面分為環境、社會、治理三類,並提升環境、社會面之評分權重。由於ESG評鑑與GRI、SASB及IFRS S2等國際永續相關揭露準則維持一致,且評鑑指標設計參考自道瓊永續指數問卷(S&P Global CSA),建議企業可同步參與ESG評鑑及其他國際永續評比,獲得更全面的永續成果評估並提升綜效。

資料來源:ERM、臺灣證交所

相關動態

永續評比監管化成形 企業須強化永續資訊治理與回應機制

永續評比已成為資本市場衡量企業永續表現的重要工具,近年來被廣泛應用於投資篩選、指數編製與永續金融商品設計。然而,各項國際評比的方法學、透明度與評比結果的落差亦持續受到市場關注、批評,因此近年國際評比機構皆積極調整相關機制及透明度以因應來自市場及監管機構的挑戰。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以下簡稱FCA)於2025年底正式提出將永續評比機構納入監管的政策方向,顯示永續評比正從市場自律逐步走向制度化管理,並成為2026年永續趨勢中不可忽視的關鍵議題。

根據FCA公布的監管方案,未來永續評比機構必須提升評鑑方法的透明度與一致性,並明確揭露資料來源、評分邏輯與潛在利益衝突,同時建立申訴與更正機制,以確保評鑑結果的可靠性與可比較性。相關規範旨在避免永續評比結果誤導投資人,並回應市場對評比品質的長期疑慮。此一發展顯示,監管機關的焦點已從企業揭露行為進一步延伸至誰在評分、如何評分。

在評比機構逐步納入監管,且方法趨於透明的背景下,永續評比對企業的意義亦隨之轉變。過去企業多半將評比結果視為外部評分,較少主動介入評等過程;然而,當評鑑邏輯、資料來源及更正機制被明確揭示後,企業必須更清楚了解哪些資訊被用於評分,以及評比結果如何產生。此一轉變意味著永續評比不再只是溝通成果,而是檢驗企業永續治理成熟度與資料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標。

從近期的永續評比變化及與監管討論內容觀察,部分永續評比機構已逐步降低僅依賴政策宣示或承諾性敘述的評分比重,轉而強調實際治理架構、管理流程與可驗證數據為評分依據。企業是否具備跨部門協作機制,並能穩定產出一致且可追溯的ESG資料,將直接影響其評鑑結果。此一趨勢亦與監理機關要求評鑑結果具備可比較性與可靠性的方向相呼應。

對台灣企業而言,永續評比監管化的影響不僅限於國際市場。臺灣證券交易所亦已公告2026年ESG評鑑指標,並持續推動相關宣導與教育活動,顯示國內資本市場亦正以指標化方式檢視企業ESG表現。隨著國際投資人、金融機構與本地市場逐步採用永續評比結果,企業即使未涉及重大爭議事件,仍可能因資料或回應流程不足而影響評比結果,進而影響市場觀感。

在上述趨勢下,台灣企業應建立主動參與永續評比過程的治理能力,不僅需了解哪些資訊用於評分,亦須擬定參與策略,包含盤點主要永續評比機構來源、指定內部負責窗口、建立定期檢視評鑑回饋與更正流程,並且強化ESG資料的定義一致性與佐證文件管理。透過系統化治理,企業可降低不同評比機構因解讀差異所帶來的風險,並提升永續資訊在資本市場的可信度。永續評比的監管化、透明化象徵資本市場對永續資訊品質與治理要求的提升,對台灣企業來說,2026年不僅是評比制度演進的關鍵時間點,也是重新檢視自身資料治理與回應機制的重要契機。

資料來源: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Reuters、Financial Times、Taiwan Stock Exchange

自然相關揭露準則邁向一致化:ISSB與TNFD協作引領市場新趨勢

隨著自然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架構(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以下簡稱TNFD)發展逐步成熟,自該工作小組發布建議揭露架構以來,全球已有超過730家組織自願採用相關揭露準則,其中涵蓋市值逾9兆美元的上市公司,並包含179間金融機構,合計管理資產達22兆美元。為進一步推動準則整合,2025年4月,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以下簡稱ISSB)與TNFD工作小組簽署合作備忘錄,並於同年11月確認ISSB將依據TNFD架構,制定涵蓋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揭露準則,確保資訊揭露的一致性,並且減少因多種揭露架構並行而導致企業永續資訊分歧、缺乏可比較性之情形。

隨著ISSB與TNFD準則逐步趨向一致化,投資人對自然相關資訊揭露的需求愈加明確,根據TNFD於2025年發布的首份狀況報告,超過50%的投資人表示對自然資本流失對金融市場的影響「非常擔憂」;此外,63%的投資人認為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對企業未來財務前景相當重要,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重要性相當,甚至更重要。此趨勢發展進一步帶動以下兩個影響:

治理與市場結構影響

自然風險已不再是邊緣議題,企業與投資人必須在策略、風險管理及資本配置決策中納入自然相關依賴、影響及轉型之考量,如同過往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一樣。ISSB亦規劃透過IFRS基金會建立協調與諮詢程序,確保準則制定符合嚴謹的治理要求。

投資人關注與資本走向

隨著TNFD發展已逐漸成熟,全球已有超過730家組織自願揭露,投資人開始提高對於揭露內容的關注度。未來自然相關揭露逐步與ISSB準則靠攏時,可預期資本將加速流向自然敏感型投資策略,並帶動自然相關風險的定價機制。

ISSB與TNFD的合作將提供投資人與企業更具結構性的自然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架構,提升企業永續資訊的可比較性與透明度。投資人應在ISSB整合時間表正式實施前,重新檢視投資組合中自然相關風險的曝險程度,並確保投資標的具備充分揭露;企業則需提前因應,高階管理層與董事會必須將自然視為核心風險議題,並盤點供應鏈與自然資源的依賴關係、風險暴露程度及擬定轉型路徑。同時,企業的財務部門、永續團隊應評估現有自然相關揭露資訊是否健全、具前瞻性,並符合投資人對透明度與一致性的期待。

資料來源:IFRS、ESG News、Linklaters、TNFD

從歐盟到台灣:碳市場與排放交易制度最新動態

根據歐盟執委會發布之《2025年碳市場報告》(2025 Carbon Market Report)指出,歐盟排放交易制度(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仍維持有效運作,將持續擴大納管對象以激勵各產業實現脫碳,並且增加收入以促進淨零轉型投資,朝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62%的目標穩步前進。

報告指出,電力與工業部門排放量持續下降,2024年碳排放量比2005年水準降低約50%。電力部門設施排放量在2024年較前一年減量近11%,減量貢獻主要來自於風能及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長,以及天然氣持續取代燃煤發電,2024年無煙煤(Hard Coal)燃燒的排放占比降至歷史新低。2024年工業部門設施排放則僅微幅下降,整體工業生產大致維持在相近水準,部分產業如鋼鐵、肥料與化工的產量略微回升,影響排放減量表現。

另外,航空部門2024年排放量年增約15%,約半數的增幅源自於該部門排放的持續成長,其他增幅則歸因於將飛往歐盟最外圍地區的旅遊航班納入管理範圍。為促進航空業減碳,歐盟逐步削減給予航空公司的免費排放配額,並開始提供額外排放配額獎勵,透過經濟誘因激勵航空公司使用永續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s, SAF),期望透過排放交易制度加速航空業脫碳。

而航運業則於2024年首次被納入歐盟排放交易制度中,航運公司需為其二氧化碳排放量購買碳排放配額,並且將在三年內分階段實施:2025年繳交經核查後2024年排放量的40%,2026年繳交2025年排放的70%,2027年起需繳交100%的排放量。航運業者繳交配額的合規率超過99%,顯示出航運納管起步順利,制度可行性高。

展望2026年,歐盟將持續擴大其排放交易制度的納管對象與範疇。航運業納管的溫室氣體範圍已擴大新增甲烷(CH₄)與氧化亞氮(N₂O),也將調整歐盟排放交易制度的排放上限,反映擴大的納管排放範疇。歐盟碳排放交易制度的收入作為歐洲清潔能源轉型的主要資金來源,2024年創造388億歐元的收入,自成立以來的總收入超過2,500億歐元。這些資金主要用於向成員國分配,以支持氣候行動、清潔能源部署和創新推動。

歐盟透過實施有效的碳排放交易制度並持續挹注投資資金,加速產業落實減碳行動。回到台灣,2026年為碳費徵收元年,環境部主張由政府訂價的「碳費」僅是邁向淨零的過渡手段,國內長期「碳定價」的發展,將從現行碳費制度逐步轉向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環境部預計規劃於2026年下半年啟動碳交易(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測試平台,首波鎖定30至50家具備成熟永續與內部碳定價制度的企業,並在2027年實施碳費與碳交易制度雙軌制。企業面臨未來可能持續擴大的排放管制與交易制度,應提早因應推動淨零轉型,有助於降低企業風險與潛在成本。透過碳交易市場機制,居於減碳領導地位的企業也可獲取減碳成果帶來的新機會,並創造額外收益。

資料來源:European Commission、SAFETY4SEA、工商時報

歐盟CBAM步入實質收費時代 企業必知的三大轉折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已逐步奠定其作為防止碳洩漏與補充歐盟排放交易制度(EU ETS)的核心角色。隨著歐盟2025年10月於《歐盟官方公報》發布《Regulation(EU)2025/2083》,並確認CBAM將自2026年1月1日起進入正式期,制度將進一步簡化與強化。歐盟也透過「Omnibus I」修法調整適用門檻、時程與申報制度,並強調不會削弱環境目標而是降低行政負擔、提升效率與競爭力。在此背景下,CBAM將由過渡期的申報制度,轉入正式期的實質收費與繳證機制。同時,這也標誌著首個完整運作的碳邊境調整機制自2026年起,將開始按進口商品碳強度收費,碳價首次被外部化到歐盟以外的邊界。

轉折一:制度簡化與門檻調整

歐盟以《2025/2083》引入微量免徵門檻(de minimis)為每年50噸,低於門檻者免除CBAM義務,但超過門檻則全年進口皆需納管;該豁免不適用於氫與電力,並取代過去每批貨物150歐元的微量價值豁免。一旦超過50噸門檻,進口商需事前取得授權申報人、就全年嵌入排放(embedded emissions)提交CBAM年度申報,並購買與繳回相應憑證。季度帳上憑證的預購比例由原規定的80%降至50%,以降低資金與行政壓力。回購機制亦同步調整,將上限改與全年「季度預購義務量」連動,且未超過微量免徵門檻者得全額回購剩餘憑證。為避免市場中斷,2026年初允許在等待授權期間繼續進口,同時允許委託CBAM代表代為申報,但義務責任仍由授權申報人承擔。

轉折二:時間表與稽核強化

年度申報與繳回憑證期限統一為每年9月30日,首次適用為2027年(申報2026年)。成員國出售憑證的起始日順延至2027年2月1日,以利系統準備與上線,回購申請期限為每年10月31日,由歐盟執委會在共同平台代各成員國辦理。另外,歐盟導入強制查驗與登錄制度,查驗機構須依EU ETS規範取得國家認可,並於認可後兩個月內申請進入CBAM登錄,且起始時間點不得早於2026年9月1日。授權申報人需以經查驗的實際數據或核准預設值完成年度申報,預計近期將公布查核與認可細則以正式運作。

轉折三:境外碳價扣抵與全球外溢

在以實際排放計算嵌入排放時,進口商得扣抵第三國已支付的碳成本,在申報中相應減少需繳回的憑證,並納入回饋或補助等因素以避免雙重收費。臺灣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且獲EU CBAM確認屬於其認可的碳定價機制,惟「有效支付」的計算與認定仍有待商討,此舉旨在協助我國輸歐企業爭取碳價扣減。環境部並預告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涵蓋17個行業,合乎條件且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者,碳費可享0.2係數(即80%折扣),「臺版CBAM」逐步建構中,並以水泥產品自2027年起優先試申報,鋼鐵產品則仍持續與業界溝通。

政策走向與國際回應

CBAM自2026年起成為首個完整運作的碳邊境調整政策,按進口商品的碳強度收費,且成本將逐年上升。包括加拿大、美國、澳洲、英國、土耳其等多國亦正探索自身的碳邊境調整機制,企業宜檢視治理結構、碳數據管理,並評估導入內部碳定價,強化供應鏈資料蒐集與低碳採購,提升韌性與競爭力。在國際動態下,儘管短期內仍不太可能實現完全統一的政策機制,但實施跨境碳排放調整的實際需求可能促進區域間協調。隨著碳成本開始影響市場,具有健全治理結構、可靠數據系統和長期減碳計畫的企業將更有能力應對日益複雜的局面,並在碳定價和全球貿易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抓住商業機會。

資料來源:WEF、KPMG、Linklaters、SGS News、Taipei Times、環境部

2026年企業人權盡職調查前瞻:多市場驅動新監管趨勢

隨著國際供應鏈對企業人權治理的要求持續升高,台灣也正式邁入人權盡職調查制度化的關鍵階段。經濟部已規劃自2026年起逐步要求企業執行人權盡職調查(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RDD),以年營業額達新台幣500億元之上市櫃製造業為首波適用對象,並要求企業於2028年發布的2027年度永續報告書中揭露執行情形。此外,證交所公布之第一屆(115年)ESG評鑑亦將人權盡職調查設為評鑑指標,期待上市櫃公司於年報揭露人權盡職調查流程及執行情形。此一政策推動與全球企業人權監管的發展趨勢相互呼應,顯示人權治理正從過去的自願性作為,逐步轉化為具體的政策與合規要求。

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最新調整重點

2025年12月,歐盟已就修訂《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達成協議:自2029年起,僅有員工數超過5,000人且全球淨營收達15億歐元的企業需履行相關盡職調查義務,並同樣適用於在歐盟營業額超過相同門檻的非歐盟企業,且實施時程再度延後一年。其他調整重點如下:

  • 企業在鑑別實際及潛在人權與環境負面影響時,將採用較為簡化的流程,聚焦於高風險與最可能發生影響的範疇。
  • 不再強制要求企業制定氣候變遷減緩之轉型計畫。
  • 原先提議建立的歐盟統一民事責任制度將不予導入;企業於各會員國所受到罰鍰上限將設定為全球淨營收的3%。

亞洲人權盡職調查法規快速發展:在國際壓力下轉向主動作為

在貿易壓力以及銜接國際標準的企圖之下,亞洲正從全球人權合規的被動角色,逐漸轉變為主動建立人權盡職調查架構的積極角色。目前韓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的監管進展概述如下,未來可能引發區域性「骨牌效應」:

  • 韓國
    2025年,政黨再次向國會提交《永續企業管理人權與環境保護法》,要求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大型企業在整個價值鏈中進行人權盡職調查,並納入民事責任條款。另一項要求較為寬鬆的人權盡職調查法案亦被提出,預計進行辯論。
  • 泰國
    司法部正在起草一項適用於所有在泰國營運企業的新法規,要求企業在其供應鏈中進行人權盡職調查,並鑑別、預防和應對人權和環境風險。該法預期包含對不合規企業的民事處罰,以及針對合規企業提供稅收優惠和獲得公共採購或契約的誘因。
  • 馬來西亞
    該國首個《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25-2030)》奠定將人權納入公司治理的基礎,此計畫未來可能促成《企業過失致死法》、反SLAPP立法(SLAPP是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通常被用來壓制人權捍衛者)以及供應鏈盡職調查法等改革。
  • 印尼
    2028年預計生效一項新法規,將要求企業遵循人權標準,否則企業可能面臨制裁,該法規重點關注勞工權利侵犯、童工和土地使用等議題。
    綜觀全球趨勢,鑑於台灣企業在電子、製造及關鍵零組件等領域的國際供應鏈中扮演關鍵角色,已難僅以單一市場或最低合規標準因應,而須同時回應多元的人權與供應鏈規範。為維持領先地位,建議企業應積極加強人權盡職調查,具體措施包括:盤點供應鏈、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並遵循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OECD《多國籍企業指導綱領》。

資料來源:European Parliament、Sustainalytics、KPMG

2026年永續供應鏈新局:碳成本、盡職調查與範疇三揭露成關鍵

隨著2026年的展開,全球供應鏈永續管理正迎來關鍵轉折。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以下簡稱CBAM)正式上路,國際永續揭露規範要求企業揭露範疇三排放,並強化供應鏈盡職調查。這些趨勢正推動企業邁向一個共同方向:永續不再只是揭露、承諾,而必須落實為一致、可查核,並能轉化為具體行動的永續供應鏈管理。

首先,碳排放正迅速從單純的環境議題,轉變為供應鏈成本與市場風險。CBAM自2026年起進入正式實施階段,產品的碳排放不再只是揭露資訊,而將直接影響進出口成本與市場競爭力。這一趨勢促使企業重新檢視供應商的碳數據表現,判斷供應商是否達成低碳表現,並確認是否具備一致的計算邏輯與可驗證性,否則不僅增加企業成本,更可能削弱客戶信任。

在碳管理層面,範疇三排放再次成為焦點。多數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自供應鏈上游與下游活動,而這部分同時是數據不確定性與執行難度最高的區塊。IFRS S2已將範疇三納入揭露準則之範圍中,台灣上市櫃公司需依金管會規定,於首次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後第四個會計年度適用範疇三相關規定,這促使範疇三治理與揭露成為企業的實際挑戰。企業需如實揭露資料限制、管理挑戰與實際進展,並提升供應商參與度,這將成為衡量永續績效的重要指標。

此外,供應鏈責任議題亦同步升溫。歐盟最新通過的《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修訂文本再度強調,企業必須識別並處理供應鏈中可能造成的環境與人權負面影響,供應鏈盡職調查已不再只是形式上的政策聲明,而要求企業具體說明其如何辨識、評估與處理潛在人權與環境風險。企業是否能提出流程紀錄、風險分級與後續改善追蹤,正逐漸成為外部檢視的重要依據。

整體而言,2026年永續供應鏈管理將邁入一個以「可信度」為核心的新階段。無論是碳排放制度、永續揭露要求,或者供應鏈責任與範疇三管理,上述國際趨勢皆顯示,市場與監管焦點已從「是否揭露」轉向「是否能被查核與驗證」。在此背景下,企業永續資訊不再只是溝通工具,而逐步成為影響採購決策、合作關係與市場競爭條件的重要依據。能否建立具備一致性、可追溯性與可檢視成果的供應鏈管理體系,將直接影響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信任基礎與長期經營韌性。

資料來源:WEF、Stibbe、Supply Chain D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