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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減碳體檢 政府推動NDC 3.0積極減量 企業應提前多元布局

黃正忠︱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聯合國年度氣候峰會COP30剛於亞馬遜森林口—巴西貝倫落幕,今年恰逢《巴黎協定》十週年,代表全球已正式進入2030年氣候中期目標的最後倒數五年,因此本屆會議聚焦於「檢視執行成果」而非再倡議新目標方向。各國政府與企業被要求繳交成果,檢視實質減排、轉型與資金投入是否達標。台灣在全球減碳成績如何,展望2026年,企業又將如何因應國內外轉型壓力呢?

台灣於2022年公布《國家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後,啟動各項法案與評比鼓勵企業推動減碳至今3年,氣候表現雖有進步,但在今年公布最新國際評比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以下簡稱CCPI)中顯示,台灣相較於前一年爬升一名,位列全球第59名,仍被認為是減碳後段班。主要原因有二:首先,台灣減碳速度過慢,2023年的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僅較基準年2005年僅減少4.6%,遠低於2025年減10%的目標。再者,碳費定價過低、提供自主減量計畫即可減免碳費等條件下,導致台灣氣候政策的分數相較於全球偏低。

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減碳目標  企業應從「減與增」雙重策略著手

有鑑於此,環境部於2025年11月推出「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設定以2005年為基準,2030年減碳28%±2%、2035年減碳38%±2%,並維持2050年淨零排放的長期目標。相較於前一版的2030年減碳目標,本次版本從24±1%提升至28%±2%,此為極具挑戰性的目標,在亞洲僅次於日本,與韓國目標相近,亦可看出政府的決心。

面對政府積極推動的減碳目標,台灣企業應提早因應,無論產業別皆應於此刻規劃明年資源投放時,首要考量放在「減」少自身及供應鏈碳排,清楚設定淨零路徑、並因應階段性減量目標提出短中長期方案,方案達成率也需定期檢視。此外,要達成減量也需同步考量低碳轉型。在能源轉型上,台灣相較於其他國家,被2025年WEF世界經濟論壇風險報告中點出「能源供應短缺」為首要風險,這點也呼應CCPI評比報告中建議相呼應,亦即:台灣應設定明確的燃煤退場日、停止天然氣擴張並取消化石燃料補貼,同時將資金轉向再生能源、電網升級與能效提升。扣除目前多數聚焦於太陽能,企業若能「增」加多元綠能配置策略,如氫能、生質能、深層地熱及複合海域能源應用,配合政府推出相對應的經濟誘因,提前布局,將有機會減少因能源供給斷層所造成的風險,亦可提升企業中長期營運韌性及效益。

雙軌碳定價製造業首當其衝—導入內部碳定價協助評估減碳效益

2026年下半年,台灣將啟動「雙軌碳定價」政策,展現接軌新減碳目標的決心。第一軌為我們所熟知2025年上路的碳費制度,目前已收到9成以上徵收對象(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₂e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顯示碳費制度已驅動產業減碳力道;明年下半年將試行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ETS),導入市場機制,讓碳排放成本透明化並促進企業投資低碳技術,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雙軌策略下,台灣企業面對國內外減碳壓力更加升高,尤其高碳排產業首當其衝,包括石化、鋼鐵、水泥與紡織等成本增加,影響其外銷競爭力。而佔據台灣GDP三成以上,外銷超過六成的半導體與電子製造業,同樣面臨國際品牌客戶更嚴格的供應鏈要求,特別是國際客戶要求「實際減排」而非僅購買憑證,讓科技製造業供應鏈壓力倍增。

根據國際能源署2025年《能源與人工智慧》報告中點出,近年因AI與資料中心需求爆炸式成長,當前人工智慧應用需求與全球能源使用情形下,預期在2030年的數據中心用電量將比現在增加一倍以上。科技製造業快速導入AI提升營運效能的同時,也將為科技製造業邁向淨零之路增添許多挑戰,這也凸顯能源轉型不僅只是綠電裝置單一方案便可解決,更涉及電力系統、需求響應、基礎設施、AI應用等議題。企業宜擴大評估增強電網韌性、多元配置分散供電風險,同時思考透入新型減碳技術,加速低碳轉型,避免在全球競爭中失去訂單。

企業淨零策略須打破過往承諾型的目標設定,可導入內部碳定價,以碳排成本驅動內部決策轉型,讓減碳效益成為評估投資或汰換等決策時的重要依據。透過設定每噸碳排的內部價格將碳成本納入財務模型,企業在考量設備投資、產品採購或供應鏈合作時,得以優先支持效益較高的方案。同時,企業可針對各單位碳排放收取內部碳費,建立「氣候行動基金」,為推動轉型所需資金提前準備。除此之外,訂定綠電與能源轉型時程,並偕同供應鏈減排,並將策略與財務、資本支出與人才培育緊密連結,才能有效創造成功轉型模式。

面對ESG新意涵  企業如何調適是關鍵

面對變局,ESG也從環境、社會、治理三面向重新被定義,新內涵包括:能源(Energy)、安全(Security)與地緣政治(Geopolitics),供應鏈布局將成為企業另一新核心。當全球極端氣候風險已經不可擋,各國努力追趕淨零目標時,台灣企業可透過在地化的調適策略來確保生存韌性,例如結合產官學研力量共同投資氫能、新創等氣候解方,形成具有韌性的「永續創新生態系」,並將以氣候為中心的轉型模式,擴大將自然資本納入其中,重新檢視在營運過程中,上、中、下游,自供應鏈起到銷售端中,各節點原物料對於生態和自然的依存關係,這些將影響企業整體營運與布局。此外,企業採取調適策略時,若能參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來進行方案設計與推動時,便可有機會取得來自金融機構的投融資的支持。透過金融力量推動轉型與調適,無論是申請永續績效連結貸款(SLL),或開發自然資本相關的融資工具,都可創造雙贏。

展望2026年,代表距離2030淨零期中體檢倒數四年時間,在台灣政府法規、評比、資金串聯推動下,台灣相較於歐美是加壓加速朝向淨零前進,企業若能依照路徑及時程,採取減增策略,善用調適措施,逐步完成轉型之路,將有機會帶領台灣產業脫胎換骨,在全球經濟舞台中站穩領先優勢。

專題報導

NDC 3.0全球進度落後 距離1.5°C目標仍存在重大缺口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十次締約方會議(UNFCCC COP30)於2025年11月21日在巴西貝倫落幕,本次會議其中一項最受關注的議題,是各國須於今年更新的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以下簡稱NDC)。然而,截至2025年12月5日的資料,僅121個國家提交新的氣候承諾,仍有76個國家尚未完成。值得留意的是,這些國家提出的整體減排承諾,與實現全球升溫控制在1.5°C內所需的減排量相比,僅佔不到15%的減排量,反映出全球實際的氣候行動與科學基礎下設定的目標要求仍存在明顯的落差。

依《巴黎協定》規範,各締約方每五年須更新其NDC,並逐步提高減碳目標與行動的企圖心,以達成1.5°C的全球升溫控制目標。2025年適逢其通過十週年,各國須提交新一輪NDC(亦稱為NDC 3.0),載明2035年減碳目標與策略。

依據世界資源研究院(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以下簡稱WRI),以已提交的NDC 3.0來看,2035年相較於2030年僅新增約3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減排量,距離達成1.5°C目標所需的減排量仍有278億噸CO2e的缺口,其中多數國家也未能提出更積極的2030年減碳目標。聯合國環境署指出,即使最新的NDCs和現行政策都能完全實現,本世紀全球升溫仍預計落在2.3°C至2.5°C之間。

不過,WRI指出,幾乎所有已提交的NDC 3.0皆納入2035年減排措施,且不少國家已設定涵蓋全經濟範圍的減碳目標,並普遍強化其氣候調適策略。相較前一輪NDCs,更多國家明確納入「公正轉型」,並提出更清楚的定義,同時強調當地行動的重要性。

台灣雖非締約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仍已於2025年1月提報NDC 3.0 Beta版,並於2025年11月經行政院正式核定,以與國際步伐接軌。我國以2005年為基準年,設定2030年減排28%±2%、2035年減排38%±2%的目標,內容涵蓋公平與企圖心、台灣內國法化制度及氣候治理、能源轉型智慧綠能策略、數位與綠色產業雙軸轉型、綠色金融與碳定價、淨零永續綠生活與社區驅動、公正轉型與綠領人才、國際合作、氣候變遷調適,以及人權、性平、兒童與少年等十大面向。

距離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僅剩25年,NDC 3.0不只是引導全球邁向1.5°C升溫控制目標的關鍵路徑,也是國際社會檢視各國減碳企圖心的重要指標。各國必須加快步伐,明確規劃具體的減碳路徑,包括淘汰化石燃料、加速再生能源部署,亦需與各層級政府單位、企業及社會各界強化合作,同時確保落實公正轉型。

資料來源:UNEP、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CLIMATE WATCH、環境部

相關動態

COP30啟動全球適調行動:59項貝倫指標如何重塑氣候治理?

《巴黎協定》於2015年已設立了「全球調適目標」(Global Goal on Adaptation, GGA),旨在提升調適能力、強化韌性並降低脆弱度。惟在協定通過後的六年間,全球調適目標並未被納入歷屆COP大會的正式議程中,各國也未就如何衡量相關目標達成一致的方向。然而,氣候衝擊正於全球各地愈發明顯,極端天氣加劇,且弱勢族群所面臨的風險持續升高,COP30推定主席在峰會前表示,氣候調適已不再是選擇,各國必須把握這個「關鍵契機」。因此,COP30的一項關鍵任務,是確立一套用以衡量該目標進展的指標。COP30針對事先核准的一份約100項指標的整合清單,於會議中進行討論並最終通過59項指標,使全球調適目標得以開始具體運作,並為監測氣候調適進展提供了明確的執行路徑。

在COP30通過的《全球調適目標相關事項》決議中指出,將會正式採納貝倫調適指標(Belém Adaptation Indicators)作爲全球調適目標之下的指標,並強調貝倫調適指標是自願性、非規範性、非處罰性與促進性的全球性工具,並尊重國家主權、國情與由國家主導的原則。此次會議亦正完成一套涵蓋59項自願性、非規範性指標的完整框架,用以追蹤全球調適目標之進展。這些指標橫跨水資源、糧食、健康、生態系、基礎設施與生計等產業,亦納入財務、科技與能力建構等跨領域要素。

貝倫調適指標分為11個目標群及59個指標:

  • 顯著降低氣候導致的缺水問題,並增強對水相關災害的氣候韌性,以確保具氣候韌性的供水、衛生服務及全民安全且可負擔的飲用水。
  • 達成具氣候韌性的糧食與農業生產、糧食供應及分配,並提升永續與再生式生產,以及確保全民公平取得足夠食物與營養。
  • 提升對氣候變遷所致健康影響的韌性,推動具氣候韌性的健康服務,並顯著降低氣候相關疾病與死亡率,特別是針對最脆弱的族群。
  • 減少氣候變遷對生態系及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加速採用以生態系為本的調適方式與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包括管理、強化、恢復與保護陸域、內水域、山地、海洋與沿岸等生態系。
  • 增強基礎設施與人類聚落對氣候變遷的韌性,以確保全民獲得基本且可持續的必要服務,並減少氣候變遷造成的基礎設施與聚落衝擊。
  • 大幅降低氣候變遷對於消除貧窮與生計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特別是透過推動全民可取得的調適性社會保護措施。
  • 保護文化遺產免受氣候相關風險的影響,透過制定調適策略以保存文化實踐與遺址,並設計具氣候韌性的基礎設施;其方式需以傳統知識、原住民族知識及在地知識體系為指引。
  • 至2030年,各締約國均已完成最新的氣候危害、影響、暴險及脆弱度評估,並據以制定國家調適計畫、政策及規劃程序;且至2027年前,各締約國已建立多災種預警系統、氣候資訊服務及系統化觀測,以促進更完善的氣候相關資料與服務。
  • 至2030年,各締約國已建立由國家主導、考量性別差異、具參與性且完全透明的國家調適計畫、政策與規劃程序,涵蓋對應的生態系、產業、人群與脆弱族群。
  • 至2030年,各締約國已持續推動並落實其國家調適計畫與政策,並因此降低在上述第八點所辨識之關鍵氣候危害下的社會與經濟影響。
  • 至2030年,各締約國已設計、建立並運作一套用於其國家調適工作的監測、評估與學習(MEL)系統,並已具備執行此系統所需的制度能力。

這份貝倫調適指標清單中仍包含部分無法衡量或主題尚不完整的項目,也因此產生需進一步處理的技術性問題。在大會最後的全體會議上,部分國家對全球調適目標的成果提出異議;面對相關爭議,COP主席團承諾將於 2026年6月的波昂氣候會議中説明相關處理情形。由於全球調適目標未來仍需進一步完善,部分工作將透過為期兩年的「貝倫—阿迪斯調適願景」(Belém–Addis Vision)推進。然而,在指標可能於未來兩年再度調整的情況下,目前尚無法確認各國是否願意開始採用此次通過的指標清單。

資料來源:Earth.Org、Carbon Brief、UNFCCC、COP30、WRI

氣候融資陷困局:未竟的巴黎協定與龐大資金缺口

在1992年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即明定,已開發國家應提供資金,協助開發中國家支付適應氣候變遷衝擊的費用,並由聯合國成立全球環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作為主要財源。歷經多年協商,氣候融資逐步成形:自COP15起,已開發國家承諾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用於氣候行動;COP16則成立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 GCF);至COP21,《巴黎協定》整合各項融資機制,並確立已開發國家應編列公共預算,協助開發中國家推動氣候減緩與調適計畫。

去年COP29通過的「新集體量化目標」(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以下簡稱NCQG),則進一步要求已開發國家於2035年前將資金目標提升至原先的三倍,即每年籌集3,000億美元,以支持開發中國家擴大氣候衝擊相關減緩與調適行動。然而,這一目標遠低於開發中國家的實際需求與期待,因此於NCQG的決議中,同時呼籲各締約國須共同努力,集結公部門與私人資源,在2035年前每年至少籌集1.3兆美元的資金。

針對此挑戰,今年COP30主辦國巴西於2025年11月5日會議前發布《巴庫到貝倫路徑圖》(Report on the Baku to Belém roadmap to 1.3T),在現有框架基礎上提出捐款、優惠融資、私人資金及氣候投融資組合、資本流動等建議,試圖為達成每年1.3兆美元的目標提供可行路徑。延續巴庫到貝倫路徑圖的啟動,本次大會聚焦於對NCQG取得共識,包含NCQG所提出的每年3,000億美元資金目標應由誰主導以及籌集方式。最終,在發展中國家的強烈要求下,大會將設立一項為期兩年的氣候融資工作計畫,並納入決議文件《全球氣候共作》(Global Mutirão)。該計畫採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聯合主席的方式推動,將以《巴黎協定》第9條第1款為核心,擬定由已開發國家提供氣候融資的具體機制。

除了氣候融資總量與籌資方式,另一個關鍵議題是《巴黎協定》第2條第1項第(c)款所要求的「資金流向應與氣候韌性及低碳排路徑保持一致」迄今仍未落實,意味著氣候融資尚未完全排除化石燃料相關活動。然而此議題因阿拉伯國家集團(the Arab Group)的反對,被迫延後至2028年的「Veredas Dialogue」再行討論。

整體而言,COP30在氣候融資議題上進展有限,僅重申NCQG框架下已開發國家的籌資責任,並再次呼籲各方於2035年前將氣候融資規模提升至每年1.3兆美元。我國雖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仍應思考如何透過綠色金融政策呼應《巴黎協定》精神,推動國內金融體系逐步退出化石燃料投融資,並在既有外交框架下,協助其他開發中國家推動氣候減緩與調適行動。

資料來源:CarbonBrief、EU Commission、UNFCCC secretariat、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ESG遠見

化石燃料路徑圖未獲共識 全球能源轉型面臨新考驗

2025年11月在巴西貝倫圓滿落幕的第30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30),雖然面臨諸多挑戰,仍達成多項重要關鍵共識。主要成果包含2035年增加氣候調適資金至三倍、啟動全球實施加速器(Global Implementation Accelerator)和貝倫1.5°C使命、發展公正轉型機制。然而此次會議結果仍未達所有人的期望,COP30主席André Correa do Lago在會議尾聲表示:「我們知道你們中的一些人對某些議題抱有更高的期望,也知道青年公民社會將要求我們採取更多措施應對氣候變遷。我重申,在我的主席任期內,我將努力不讓你們失望。」

本屆峰會最大的遺憾,莫過於全球化石燃料淘汰路徑圖未能納入正式協議文本。回顧兩年前在杜拜舉行的COP28,首次在決議中加入「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呼籲,雖然措辭保留彈性,但仍被視為氣候談判的重要里程碑,也被國際社會視為首次針對化石燃料發出的集體訊號。然而,在今年COP30的最終協商階段,這項核心議題遭到刪除,甚至於決議中皆未見「化石燃料」一詞。

回顧談判過程,歐盟、非洲、亞洲、拉丁美洲和太平洋地區超過80個國家組成聯盟,強烈要求將「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路徑圖納入討論,並視為談判的核心成果,甚至透過媒體公開致函主席國巴西,要求將路線圖列入談判成果,否則將阻止任何協議的達成。與此同時,沙烏地阿拉伯、俄羅斯、印度等石油輸出國及大型化石燃料消費國則堅決反對於決議中提及任何與「化石燃料」有關的結論,並主張應該把焦點放在減少碳排,而非針對化石燃料本身,並以退出談判作為施壓手段。

面對僵局,巴西作為主席國提出折衷方案,推出自願性平台,承諾制定兩項獨立的「路徑圖」倡議,一項聚焦有序且公正地從化石燃料過渡與轉型,另一項則專注於避免森林砍伐問題。這些倡議將在COP30主席未來一年的任期內持續推進,並已獲得哥倫比亞等多國支持。同時,哥倫比亞也宣布將於2026年4月舉辦首次全球公正轉型會議,試圖在COP正式談判之外,持續推動能源轉型的進展。

COP30未能在化石燃料路徑圖上達成共識,凸顯全球能源轉型面臨的政治與經濟困境。各國立場與談判結果之間的落差,讓1.5°C目標的實現更加困難。然而,巴西提出的非正式路徑圖以及即將舉行的國際公正轉型會議,顯示各方仍在尋找能源轉型實踐的替代途徑。未來一年,這些進程能否縮小各國共識的裂痕,將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觀察指標。

資料來源:UN、DW、CSR@天下、聯合新聞網、Newtalk新聞、ESG遠見、Down To Earth

 

貝倫行動機制正式通過 啟動全球公正轉型新架構

COP30於11月21日閉幕,本次會議的一項重大突破,是正式通過「貝倫行動機制」(Belém Action Mechanism, BAM),以全面推動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這項機制的核心目標是將公正轉型的理念落實為一個具體、可執行且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及《巴黎協定》目標一致的行動架構。貝倫行動機制將透過辨識挑戰與機會、整合國際支持,協助各國在跨部門、跨國界及跨社群的層面上,實現公平且包容的轉型。

回溯公正轉型議題在歷屆COP會議中的討論,2015年《巴黎協定》首次提出「各國應依自身發展優先事項,考量勞動力公正轉型的必要性,並創造體面工作與優質就業機會」。COP27決議啟動「公正轉型工作計畫」(Just Transition Work Programme,以下簡稱JTWP),由UNFCCC附屬機構負責研擬,並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保持一致。JTWP於COP28正式通過,為UNFCCC的首個公正轉型工作計畫,但COP29未能將相關內容納入最終決議。因此,2025年中,民間團體開始倡議建立「貝倫行動機制」,以填補制度缺口。

貝倫行動機制旨在加強國際合作、技術援助、能力建設和知識共享,實現公平且具包容性的轉型路徑。具體而言,貝倫行動機制希望可以執行的三大核心功能包含:

  • 協調整合
    透過中央協調個體(Coordination Entity)統整全球公正轉型行動,盤點現行倡議、識別治理及資金缺口、協調對接,並監督整體機制,確保其與《巴黎協定》目標對齊。
  • 知識共享
    基於現有的JTWP,提供可促進資訊分享與對話交流的全球平台,讓國際、國家、當地層級的公正轉型實踐者們,能夠更高程度的共享相關資訊。
  • 財務與技術支持
    透過「幫助窗口」(helpdesk)與媒合機制,除了協助釐清公正轉型相關挑戰與需求,也將連結資金與技術資源,協助脆弱國家應對轉型。

台灣同樣高度重視公正轉型議題,並在關鍵策略與法規中予以制度化。台灣在推動淨零轉型的藍圖中,將「公正轉型」定位為十二項關鍵策略之一,並將其納入《氣候變遷因應法》的核心原則。依據該法第3條,公正轉型的定義為:「在尊重人權及尊嚴勞動之原則下,向所有因應淨零排放轉型受影響之社群進行諮詢,並協助產業、地區、勞工、消費者及原住民族穩定轉型。」此外,台灣亦將公正轉型納入「2035 NDC 3.0」草案,使台灣成為全球逾40個將此納入NDC的國家之一。

COP30推出的貝倫行動機制,是迄今公正轉型議題邁向制度化發展的重大一環。貝倫行動機制整合了國際議程、政策協調、知識交流與資源配對,然而,其是否能解決資金缺口與化石燃料階段淘汰時程,目前仍未有答案。未來一年對於公正轉型機制能否從政治承諾走向實質行動至關重要。根據COP30的決議,各締約方與觀察員必須在2026年3月15日前提交對機制運作的具體建議,這些意見將成為COP31制定並通過決議草案的依據,也將決定這項機制能否真正推動公正轉型路徑的制定與落實,確保勞工與社區在轉型過程中獲得保障。未來的挑戰不僅在於制定公正轉型路徑,更在於確保這些路徑能真正落地,並在過程中保障勞工與社區的權益,使他們不僅是轉型的受影響者,更是參與者與受益者。

資料來源:Climate Action Network International、UNFCCC、La Via Campesina、JET Knowledge、TCAN、環境部、環境法律人協會

合規碳市場開放聯盟:全球碳交易的新起點

2025年11月於巴西貝倫舉行的COP30,雖然最終在化石燃料議題上未達成明確共識,但會議期間對全球碳市場的關注與動能顯著提升。與會各方持續討論以《巴黎協定》第六條為基礎的國際碳交易,此次會議針對碳交易的討論逐漸形成共識,並認為碳信用額度將在全球脫碳進程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COP30期間,一項名為「合規碳市場開放聯盟」(Open Coalition on Compliance Carbon Markets)的多邊合作倡議正式啟動。根據COP30官方公告,合規碳市場開放聯盟旨在整合全球減碳倡議,建立各國之間共通的碳定價框架(Carbon pricing framework),並致力於建置可連結不同碳交易系統的共享機制,以提升此產業的流動性、可預測性及透明度。目前已有18個成員國響應合規碳市場開放聯盟的承諾,雖然仍屬於自願性的聯盟,但將持續開放給新成員國加入,此進展對於建構更加穩定與制度化的國際碳交易市場,已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此外,在COP30的「Seller Meets Buyer」論壇中,已有多家國營企業展開跨國合作。印尼國家電力公司PT PLN(Persero)與挪威政府透過全球綠色成長機構(Global Green Growth Institute, GGGI)簽署意向備忘錄(MoI),並與日本公司Carbon Ex Inc.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共同推動低碳專案與全球碳市場交易。這種公私部門的合作機制,意味著碳市場可能逐漸成為全球企業減碳、淨零策略的一部分,也為碳市場帶來更大的發展潛力。

為了履行國家自定貢獻(NDC)的減排承諾,許多國家已將碳信用額度交易視為達成減碳目標的方式之一。舉例而言,新加坡近年在碳交易市場領域積極布局,關注其他國家政府核可的碳信用額度專案,新加坡企業便藉由購買這些碳信用額度以抵消部分碳稅義務。新加坡政府更在2025年9月宣布,將從迦納、秘魯和巴拉圭採購超過200萬噸自然基礎碳信用額度,以協助達成其國家自定貢獻。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在地狹人稠的條件下,仍能透過積極參與國際碳市場推動淨零轉型,除了為企業創造減碳與合規的空間,也可提升在全球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對台灣而言,這是一個明確的訊號,碳市場已成為提升企業競爭力與全球供應鏈合規的關鍵。隨著歐盟CBAM、國際碳定價機制逐步上路,台灣企業須及早布局碳交易,避免面臨潛在的轉型成本與市場競爭力風險。環境部長彭啓明亦表示,若全球碳市場聯盟成立,對台灣是一大利多,透過投資其他國家減量計畫獲得的碳信用額度,除了可作為國內抵減排放之方式,也可大幅活絡相關產業。政府與企業必須攜手,建立透明、可信的碳市場機制,並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才能在全球淨零浪潮中占據有利位置。

資料來源:Reuters、COP30 Brasil、ICAP、Trading View、Rti中央廣播電台

巴西推動「熱帶森林永續機制」(TFFF) 全球森林保護迎來新契機

在剛落幕的COP30上,主辦國巴西推動劃時代的森林保護資金機制—「熱帶森林永續機制」(Tropical Forests Forever Facility,以下簡稱TFFF),旨在扭轉全球森林砍伐,並確保熱帶雨林獲得長期財務支持,增加資金流向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的適應與韌性。

基金啟動:首日即獲55億美元承諾

TFFF於COP30領袖峰會正式啟動,獲53國支持,首日即承諾55億美元的資金,中期目標則致力於達到1,250億美元。資金將用於補償維護森林的國家,避免保護行動因經濟壓力中斷。巴西政府強調,此基金的設置是國際金融架構創新,透過公私協力,提供穩定資金流支持熱帶森林國家。

資金分配與治理架構

TFFF採雙軌架構,由兩個獨立的實體共同運作:熱帶森林投資基金(Tropical Forest Investment Fund, TFIF)負責募集並管理資助熱帶森林國家的總資金,TFFF本身則將依森林面積及森林砍伐情形進行資金分配,並規定至少須將20%的資金分配給原住民及當地社區。TFFF由多邊開發銀行託管,並設有獨立治理單位確保運作的獨立性。

全球反應:支持與質疑並存

TFFF的推出獲得多方肯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稱其為「森林金融的重大突破」,然而,長期關注永續金融的加拿大媒體Corporate Knights透過專題指出,初期66億美元的資本僅占目標的不到6%,且多數承諾來自中小型經濟體,主要排碳國家如美國、中國、印度尚未明確表態,英國甚至選擇退出,顯示國際支持力度不足,執行上仍面臨信任與資金缺口。

背景與意義:森林保護進入新里程碑

熱帶雨林是碳儲存與生物多樣性的核心,然而全球森林每年因砍伐而損失超過1,000 萬公頃。過去國際社會雖提出多項倡議,但資金不足始終是最大瓶頸。TFFF的出現,意味著森林保護正從「道德呼籲」走向「金融機制」,並可能成為未來氣候治理的新模式,協助全球實現《巴黎協定》的1.5°C升溫控制目標。

下一步:從承諾到落實

TFFF雖在COP30成功啟動並獲得多國支持,但治理架構與資金撥付計畫仍在制定中,未來基金能否發揮作用仰賴三大關鍵:建立透明治理框架、確保資金迅速落地、擴大國際參與並公開監測報告。在「零毀林」尚未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期盼TFFF能透過創新資金機制,將承諾轉化為實際行動,為全球熱帶森林保護注入新希望。

資料來源:COP30 Brasil、TFFF、WWF、POLITICO、FAO

從邊陲到核心:COP30將原住民納入氣候治理的制度性進展

在亞馬遜雨林邊緣的貝倫,COP30讓全球首次以如此鮮明的方式看見原住民在氣候治理中的位置。談判過程中不僅圍繞減排與氣候資金,更把焦點拉回土地、知識與世代共存的權利。官方決議從文字到框架,皆比以往更清楚地強調原住民與當地社區在生態守護中的角色。

本屆COP30創下原住民群體參與規模的新紀錄,全球共有超過3,000名原住民代表與會,為歷屆之最。大會主席國巴西亦設立名為「人民圈」(Peoples’ Circle)的諮詢機制,讓原住民觀點直接反映於會議進程。多項COP30正式決議亦首度在氣候行動脈絡中明確承認原住民族群的權益。例如,大會通過的《全球氣候共作》(Global Mutirão,下稱Mutirão)決議序言要求各國在採取氣候行動時「尊重、促進並考量」原住民族的各項權利,包括其土地權利與傳統知識。同時,會議也同意著手建立新的「公正轉型機制」,其中明文規定在能源轉型與經濟轉型過程中必須保障原住民族的權利。

在資金與土地權方面,COP30期間各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承諾。各國延續《森林與土地權宣言》,承諾在2030年前投入18億美元支援原住民族和在地社群的土地權益,並將範圍從森林擴大至稀樹草原、紅樹林等生態系。另外,15個國家設定了跨政府土地權承諾,正式承認並保障合計1.6億公頃之由原住民與當地社區持有及使用的土地。巴西政府亦宣佈劃定10處新的原住民保護區域,印尼也承諾跟進採取類似的土地權保障措施。上述成果顯示國際社會正日益重視原住民和當地社區在生態保育與氣候行動中的關鍵角色。

然而,許多原住民與在地社區代表對本次會議的包容性仍感到失望。公益組織「文化生存」(Cultural Survival)指出,來自巴西的2,500名原住民代表中只有14%獲得進入官方談判區的許可。厄瓜多的原住民領袖Emil Gualinga也表示,多數原住民仍被排除在談判室外,且他們提出的大部分提案未被納入最終的會議決定。原住民團體原希望Mutirão決議能納入更強而有力的語言,例如,讓原住民族群可完整且有效參與各國國家自定貢獻(NDCs)的制定與執行、享有直接獲取氣候資金的管道等。

綜觀上述結論與進展,企業應在自身的氣候行動與永續策略中,強化將原住民族群與當地社區納入考量。其除了應尊重原住民族群的土地權與傳統知識外,更須確保任何氣候相關項目在推動前取得當地社區的自由、事先且知情的同意(Free Prior Informed Consent, FPIC)。目前全球提供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融資中,直接提及「原住民」的比例僅有0.7%;企業若能積極考量原住民族群需求,支持其主導的減碳與生態保育計畫,不僅可協助彌補現行資金落差,也將為自身的永續轉型奠定更具包容性與韌性的基礎。

資料來源:UNFCCC、Carbon Brief、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全球循環議定書(GCP)發布 引領企業整合ESG與循環策略

在全球邁向淨零與永續轉型的關鍵時期,企業正面臨資源稀缺、氣候衝擊與供應鏈風險等多重挑戰。在此背景下,循環經濟不再只是理念,而是蘊藏巨大商業價值的策略方向。全球循環議定書(Global Circularity Protocol,以下簡稱GCP)由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推出,旨在填補市場缺乏循環行動衡量的統一標準之缺口,提供企業一個全球性的標準化框架,用於衡量、管理與溝通其循環影響力,並引導其透過五個階段來推進循環經濟轉型。GCP與GRI、ISO 59020、IFRS S1/S2、ESRS、GHG Protocol等國際廣泛認可的永續揭露框架高度對齊,使企業能將循環性整合至現有的ESG流程,使用單一數據來源做為所有報導管道的基礎,除了減輕整體報導的負擔,也可降低資訊重複的可能性。

COP30於2025年11月在巴西貝倫舉行,以「落實行動」為核心,而GCP在COP30的正式推出,象徵著全球對循環經濟的共識進入實質行動階段,並向企業領袖、永續專業人士及政策制定者發出明確呼籲。當全球僅有6.9%的資源被回收或再利用,循環缺口不僅阻礙淨零進程,也加劇供應鏈風險。《Global Circularity Protocol for Business》評估指出,若企業廣泛採用GCP,至2050年可望減少1,000至1,200億噸原物料消耗,並避免約670至760億噸的碳排放。這些數據顯示,GCP不只是衡量或揭露工具,而是推動全球系統性轉型的加速器。

根據《Global Circularity Protocol for Business》,GCP提供一套逐步包含五個階段的操作方法,適用於不同規模與產業,並提供彈性指引以適應各種情境與能力,幫助企業從策略到揭露,逐步落實循環經濟:

  • Frame ─ 設定評估框架
    明確定義評估的目的與範疇,決定是針對單一材料、產品線,或整個公司層級進行。
  • Prepare ─準備與熱點分析
    設定組織與作業邊界,詳列從原料開採到廢棄處置的全流程,識別資源消耗最大的循環熱點,並進行雙重重大性評估,以決定優先處理的物料流。
  • Measure ─衡量關鍵指標
    此為GCP的技術核心,透過四大模組量化績效,包含閉鎖循環模組(Close the Loop)、減量與延壽模組(Narrow and Slow the Loop)、循環價值模組(Value the Loop)、循環衝擊模組(Impact of the Loop)來量化績效。
  • Manage ─管理與目標設定
    基於量化數據制定SMART目標,建立跨部門治理架構。
  • Communicate ─溝通與揭露
    依GCP標準格式進行揭露,並確保數據具可比性與透明度(例如經第三方單位查證)降低漂綠風險,提升投資人信任。

雖然目前GCP仍屬自願性揭露,尚未達強制要求,但其設計理念與國際主流永續揭露框架高度對齊,未來有望成為企業循環經濟揭露的全球基準。隨著歐盟CSRD、ESRS等法規推動,供應鏈對揭露的要求日益嚴格,台灣企業尤其多為出口導向產業,將面臨更高壓力。對於台灣企業而言,建議應及早整合ESG與循環策略,將GCP指標納入現有永續報告流程,不僅是因應國際法規,更能在資源波動與碳成本上升的環境中,取得策略優勢並占得先機。

資料來源:WBCSD、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