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Posted date
27 March 2025
前言
新加坡一直被認為是亞洲最適合經商的國家之一,不僅政治環境穩定、犯罪率低,企業及金融相關法制完整健全,為台商布局海外、連結世界的優良選擇。新加坡公司稅率僅17%,較一般國家低,且原則上僅係對當地來源所得課稅,此外,新加坡對於稅務居民的判斷係以實質管理及控制處所是否在新加坡為準,而非以註冊國家認定。
新加坡過去在稅制上雖採境外來源收入免稅制度,惟未曾落於歐盟不合作租稅名單中,其原因不外乎新加坡法令要求程度一向較高,且積極配合歐盟反避稅相關要求而修正法規所致。於新加坡當地設立公司,依規定須有註冊地址、指派本地董事及公司秘書,並且公司每年有一定之申報義務,近期新加坡為減少空殼公司之設立,相關法令要求亦日趨嚴格。於2024年,新加坡更實施有關境外來源收入免稅之新法,要求公司須符合一定經濟實質條件始得主張境外來源收入免稅。
本刊將分別以二期,上期針對新加坡公司之設立基本規定、維護事項進行介紹,下期則著墨在新加坡近期新修正之境外來源收入新制議題,並輔以案例說明,以供讀者對在新加坡設公司之相關事項有基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