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秘書長於2025年2月27日向G20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發布稅務報告,報告中列出了國際稅務合作的最新發展,包括OECD對G20優先事項的支持,包含實施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最低標準。

 

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

雙支柱解決方案的工作基礎是源於BEPS,該項目始於十多年前,透過診斷現有體系產生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原因,議定15項行動計劃來解決問題。在這15項行動計畫中,有4項被確立為最低標準。

  • 行動計劃5-有害租稅實務

行動計畫5提出一個最低標準,透過同儕審查(peer review)和資訊交換(exchange of information)來解決有害租稅實務。其中,每年將對130個以上的租稅管轄區進行同儕審查評估。當BEPS項目開始時,幾乎沒有任何稅務裁決資訊被交換,惟截至2024年12月,根據OECD最新數據調查,已有約58,000次的稅務裁決被交換。有害租稅慣例論壇(The Forum of Harmful Tax Practices, FHTP)也已經審查了332個租稅制度,幾乎所有租稅制度現在都已符合現行標準,其中超過40%的租稅制度則已經(或正在)進行廢除程序。

此外,有11個免稅或僅負擔名義上稅負的租稅管轄區,已連續五年根據行動計畫5被進行審查,且皆已引入經濟實質要求。下一次針對免稅或僅負擔名義上稅負的租稅管轄區之年度監督工作將於2025年下半年進行。

  • 行動計劃6-避免濫用租稅協定

行動計畫6的重點在於透過反濫用措施強化租稅協定,以確保租稅協定不會造成協定濫用(Treaty Abuse)以及協定競購(Treaty Shopping)的情況發生。

行動計畫6主要通過BEPS多邊公約(BEPS MLI)來推動,BEPS MLI不僅實施行動計畫6的「最低標準」,還實施了其他與租稅協定相關的BEPS 措施。過去幾年中,BEPS行動計畫6最低標準的實施已取得了快速而穩定的進展,這主要歸因於BEPS MLI的生效(目前大多數新簽署的租稅協定也已包含實施行動計畫6最低標準的條款)。

- 截至目前為止,BEPS MLI已涵蓋了104個租稅管轄區(其中88個已批准)和超過1,960個雙邊租稅協定。

- BEPS MLI已經有效修改了超過1,500個雙邊租稅協定(在所有簽署國批准後,還將有效修改另外460個租稅協定);簽署BEPS MLI的大多數租稅管轄區已涵蓋了全部或幾乎全部的租稅協定。

- 此涵蓋範圍將會隨著簽署國的批准和新簽署國加入BEPS MLI而持續擴大。

總體而言,在現階段包容性框架成員國之間所簽訂的租稅協定,有90%以上符合最低標準,或適用符合最低標準的工具、或至少一個協定夥伴已進行實施最低標準之步驟。

  • 行動計劃13-國別報告

行動計畫13要求所有大型跨國企業準備國別報告,其內容應包含其營運所在地之收入、利潤、已繳納所得稅和經濟活動資料。前述國別報告將分享予這些租稅管轄區的合格稅務當局,以用於高層次的移轉訂價和BEPS風險評估。

- 120個包容性框架成員國已立法要求跨國企業應提交國別報告,幾乎涵蓋所有超過7.5億歐元門檻的跨國企業;

- 已建立超過4,400個雙邊關係,以自動交換國別報告;以及

- 80個包容性框架成員國已完成所有資訊交換之模組,以在交換時接收國別報告。

行動計畫13的第七次年度同儕審查報告已於2024年9月發布,該報告審查了138個包容性框架成員國截至2024年3月31日實施國別報告最低標準的成果。

報告顯示,若租稅管轄區有制定法律,其國別報告的實施規定基本皆符合行動計畫13的最低標準。特別是,自2023年發布上一份同儕審查報告以來,有19個租稅管轄區依循一項或多項建議採取措施,以改善其國內法律和行政架構、資訊交換框架或對國別報告適當使用的控管措施。

OECD為發展中國家實施行動計畫13最低標準提供了廣泛支援,目前已有28個發展中國家全面實施國別報告措施。

此外,OECD還在進行下一步工作,以確保根據行動計畫13所交換的國別報告資訊能被有效利用,包括透過研討會、訓練活動、風險評估軟體、手冊和指引等。

  • 行動計劃14-相互協議程序

行動計畫14最低標準的目的是確保租稅協定中的爭議解決機制運作良好,方法是評估成員如何預防爭議、MAP的申請、MAP案件的解決以及MAP協議的實施。

行動計畫14下的同儕審查旨在評估租稅管轄區對最低標準的遵守情況,同時就關鍵領域提供建議和指導,並持續協助租稅管轄區達到標準。

具有MAP經驗的租稅管轄區自2016年起開始接受同儕審查,目前每4年持續接受一次全面同儕審查,並根據同儕意見進一步完善其MAP政策;而經驗較少的租稅管轄區自2022年起,僅須接受簡化同儕審查,並在稅務行政MAP論壇的支持下,利用這些同儕審查制定政策、分享資訊,並為未來的MAP案例累積經驗。

- 目前82個租稅管轄區已經進行了兩個階段的同儕審查。目前正在進行全面的同儕審查程序,以評估其中55個具有意義MAP經驗的租稅管轄區在達到行動計畫14最低標準之進展。

- 60個經驗有限或沒有MAP經驗的租稅管轄區已經或正在進行簡化同儕審查程序,其中20個租稅管轄區的報告已經發布、另有25個租稅管轄區計劃在未來幾個月內進行簡化同儕審查程序。簡化程序旨在幫助這些租稅管轄區建立更健全的MAP計劃,以應對未來可能增加的案件。

各租稅管轄區還根據行動計畫14報告與其稅務確定性義務相關的統計資料。自2024年起,各租稅管轄區也提供與預約定價協議(Advance Pricing Arrangements, APA ) 相關的統計資料,讓利害關係人更深入瞭解租稅管轄區內爭端預防機制的運作情況。

KPMG 觀察

BEPS計畫旨在解決跨國企業利用稅制漏洞進行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問題。透過15項行動計畫,OECD成功推動了多邊公約(BEPS MLI),使得超過1,500個雙邊租稅協定得以修改,並涵蓋了104個租稅管轄區。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稅務透明度和一致性,並促使各國政府採取行動以防止租稅協定濫用和租稅競購。近年來,企業在面對全球反避稅趨勢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因先前投資國可能以優惠的租稅政策吸引投資,現有行動計畫五有害租稅競爭的審查,企業應確保其跨國業務符合各國的稅務規範,評估若租稅優惠取消可能影響,避免因稅務漏洞或是濫用租稅協定而遭受高額補稅。其次,企業應定期檢視其移轉訂價政策,確保集團間利潤分配的合理性。此外,提前申請預先訂價協議(APA)和善用相互協議程序(MAP)消除稅務爭議,可以降低稅負不確定性,避免重複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