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國會通過了修正2023年12月22日的最低稅負法(「第二支柱法」)的法律草案(第8396號法案),旨在實施歐盟理事會第2022/2523 號指令(「經修訂的第二支柱法」)。該指令規定跨國企業集團(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Group, MNE Group)和大型國內集團的租稅管轄區最低稅率為15%。

先前2023年12月22日的法律引入了第二支柱最低稅負制,頒佈所得涵蓋原則(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和合格的國內最低稅負制(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ndertaxed Payment Rule, UTPR)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

此次國會投票通過第8396號法律草案後,已向國務院提出豁免第二次投票的請求。

修正第二支柱法的法律草案引入了幾項變更,使國內規則與最新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指引一致。修正案多方面澄清了第二支柱的規則,預期可為納稅人和稅務當局提供更清晰明確的規定。

修訂後的法規將四套OECD行政指引(由OECD分別於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及2024年6 月公布)中多項變更納入第二支柱法案中。修訂後的法規及相關的國會評論也對技術層面提供額外闡述,並修正第二支柱法規的現有文本。所有變更將追溯適用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KPMG 觀察

於2024年12月底盧森堡國會通過的法律草案旨在更加確保歐盟跨國企業集團和大型國內集團遵守全球最低稅負規定,融合OECD的指引並有更清晰的闡述,有助於企業明確理解其規範及提高稅務合規性。此草案預計將於盧森堡官方憲報上發佈後生效,台商跨國集團在盧森堡之企業應密切關注相關法令之後續發展以確保符合最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