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以下稱「BVI」)為台商常投資的境外國家地區之一,對於所得不課稅,目前仍列於最新的歐盟稅務不合作灰名單中。近年來BVI為擺脫「租稅天堂」的既定印象,於2023年修正「經濟實質法施行細則」,修正重點包括對於BVI公司年度收入之相關要求及揭露、有關其他境外國家地區稅務居民的聲明及其他重要資訊的揭露等,例如跨國企業集團、最終母公司及公司營業地址與登記地等有進一步要求,並且提及獲得收入與否並非認定有無從事「關聯活動」(Relevant Activities)的唯一判斷標準,相關規定已經大幅提高BVI公司維護及法令遵循之複雜度;特別是,BVI亦於2022年及2023年修正商業公司法,要求所有BVI公司均須向註冊代理人(下稱「RA」)提交年度申報表以確實申報BVI公司之財務資訊,這些修正無不反映BVI與國際反避稅浪潮接軌的趨勢。

在本期境外公司專刊中,KPMG境外公司登記及稅務團隊首先將對上開法令的重點加以介紹,包括控股業務的定義、實務上常見的疑義及三角貿易與分銷及服務中心業務的關聯等議題,並對BVI經濟實質申報常見問題進行分析,此外,亦應留意除了經濟實質申報外,即將於今年九月以前完成的周年申報。為使讀者易於掌握,本期更以案例為核心進行分析,使讀者快速了解需留意事項,以綜合評估並提前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