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於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所得涵蓋原則(IIR)及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則預計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日前比利時正式啟用對第二支柱的增訂條款,適用年度始於2023年12月3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內容包括遵循規定、GloBE計算、避風港及相關法律修訂。

遵循規定

  • 適用範圍內的集團應在比利時商業登記處(Belgian Commercial Register)註冊,以取得一個獨立的登記號碼並符合遵循規定。​
  • 要求額外提交所得涵蓋原則(IIR)和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稅額之申報書。

GloBE 計算

  • 修改合格可退還租稅抵減(Qualified Refundable Tax Credit)的定義,用以包含可交易轉讓租稅扣抵(Marketable Transferable Tax Credit)。​
  • 針對持股比例小於10%之投資,企業可選擇將其所產生之股利皆納入GloBE收入和損失,無論其持有期間長短。​
  • 針對當地最低稅負制(DMTT)從租稅管轄區補充稅中扣除之規定引入限制。​
  • 修改當地調整後涵蓋稅額之定義。​
  • 為混合受控外國企業(Blended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Tax Regime)制度(例如 GILTI)引入過渡性規則。

避風港規定

  • 引入永久性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避風港規定,以及永久性非重大性集團成員避風港規定。​
  • 引入過渡性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避風港規定,並將混合套利規則納入過渡性國別報告避風港。

KPMG 觀察

比利時已於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所得涵蓋原則(IIR)及合格當地最低稅負制(QDMTT)、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TPR)則預計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從上述增訂條款來看,最迫切的是比利時政府為GloBE遵循目的,要求企業應至商業登記處註冊,註冊時可能須提供集團所有權結構之資訊,建議集團有比利時集團成員之台商企業,應注意註冊截止日期及應提交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