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經濟財政部(Ministry of Economy and Finance, MOEF)於2024年2月27日公布了《國際稅收協調法》(International Tax Coordination Law, ITCL)中與GloBE規則相關的行政函令,該函令自2024年3月22日起生效,為2023年稅改法案提供了更具體的指引。
在該函令中,同時發布了GloBE資訊申報(GloBE Information Return, GIR)表格和所得涵蓋原則 (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下的補充稅申報表格。GIR所需提供的資訊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於2023年7月發布的標準化 GIR中所要求的數據一致。
背景
韓國的稅收立法體系由以下特定的等級制度所形成,根據法案授予的權力制定附屬法規,以有效執行法案:
- 租稅法(由國民議會批准執行)
- 施行細則(由總統批准執行)
- 行政函令(由財政部長批准執行)
「GloBE規則實施摘要」包括韓國頒布GloBE規則相關的詳細稅收立法實施進展。2022年12月,韓國成為首批將GloBE規則納入國內立法的少數國家之一。2023年7月《稅制改革提案》(2023年12月起生效) 對GloBE規則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包括將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的生效日期延後至2025年1月1日及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MOEF於2023年12月宣布對《ITCL施行細則》中與 GloBE規則相關的內容進行稅制改革,對《ITCL施行細則》的補充修訂自2024年2月29日起生效,俾使詳細反應OECD GloBE規則與註釋以及2023年2月和7月的行政指引(Administrative Guidance, AG)。其中一些修訂包括主要個體和常設機構之間的盈虧分配、投資實體稅收透明度選擇以及與GIR相關的減免罰款。
最近公布的《行政函令》自2024年3月22日起生效,該函令進一步澄清並參考OECD GloBE規則與註釋以及2023年2月和7月的行政指引。然而,該函令並不包含2023年7月行政指引中的UTPR避風港,也不包含 2023年12月行政指引中的更新內容,如常設機構合格財務報表的例外情況和非重要組成實體的簡化計算避風港。《行政函令》中亦概述提到,自提交GIR截止日起,稅務局有36個月的時間對過渡性避風港的適當使用進行審查,而須繳交補充稅的韓國納稅義務人自收到通知起,6個月內可以提供相關證明。
GloBE規則在韓國的實施概況
自2023年12月起的立法更新概述如下:
GloBE規則由以下三項原則組成,其中韓國已經陸續實施IIR和UTPR,但尚未決定是否或何時引入QDMTT條款。
|
所得涵蓋原則 (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
|
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 (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
|
合格的當地最低稅負制 (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
|
實施狀況
|
已實施
|
已實施
|
尚未公布
|
生效日期
|
2024年1月1日
|
2025年1月1日
|
N/A
|
重點
|
要求最終母實體考慮將其在位於低稅率司法管轄區的每個集團成員收入中所佔份額並對該收入徵稅,最高不超過最低稅率15%。
|
由總部設在實施UTPR地區的集團成員分擔不在IIR或QDMTT 徵稅範圍內的補充稅。
|
允許司法管轄區對國內低稅率集團成員徵收補充稅。
|
影響之實體
|
總部設在韓國的跨國企業
|
跨國企業在韓國的子公司
|
跨國企業在韓國的子公司
|
KPMG 觀察
目前,韓國已全面通過實施GloBE規則(UTPR於 2025年1月1日及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並在OECD GloBE規則與註釋以及2023年2月和7月的行政指引中提供了詳細指引。KPMG韓國預計,近期將公布更多修正案,以落實2023年7月行政指引規範之UTPR避風港及2023年12月修訂版行政指引的更新,也可能會正式宣布實施QDMTT。若台商有投資韓國設立子公司,建議持續關注韓國該項立法時程及動向,提早進行稅務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