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3月 - 「貨物稅稽徵規則」修正、「國際援助」捐款列報列舉扣除或費用規定、申請投資抵減之「當年度」認定、網購業者開立發票之時點解析
貨物稅稽徵規則修正、國際援助捐款列舉扣除、申請投資抵減當年度認定、網購業者開立發票 - 3月- 稅務新知選讀
本期新増2則法規增修及新頒解釋函令說明,5則財政稅務要聞,敬請參閱PDF檔。
法規增修&新頒解釋令
- 修正「貨物稅稽徵規則」部分條文
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
財政稅務要聞
- 對土耳其地震之國際援助捐款,得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或費用
- 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所得歸屬年度認定方式
- 申請適用智慧機械、5G及資安產品服務之投資抵減應注意「當年度」之認定
- 網購或電視購物買賣符合鑑賞期退貨解約規定者,實體發票可緩寄但不可緩開
- 公司減資,以其持有其他公司股票抵充應退還股東之股款,應認列證券交易損益
因本所月刊之重新規劃及安排,本月刊原名「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自本期(2020年8月)起更名為「稅務新知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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