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2月 - 「台版晶片法」租稅優惠、大陸地區投資收益報繳規定、「合作店」與「專櫃」營業稅報繳規定

「台版晶片法」租稅優惠、大陸地區投資收益報繳規定、「合作店」與「專櫃」營業稅報繳規定 - 2月- 稅務新知選讀

本期新増1則法規增修及新頒解釋函令說明,4則財政稅務要聞,及1則重要資訊,敬請參閱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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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增修&新頒解釋令

  • 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條文

財政稅務要聞

  • 營利事業應付款項逾請求權時效未給付應轉列其他收入
  • 列報轉投資大陸地區投資收益及可扣抵稅額,應注意計算之正確性
  • 營業人出租房屋收取之違約金,應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
  • 合作店銷售型態與專櫃銷售型態之營業稅報繳規定大不同

其他

  •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涉及CFC制度相關書表樣張已發布

因本所月刊之重新規劃及安排,本月刊原名「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自本期(2020年8月)起更名為「稅務新知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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