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知選讀 - 2月 - 「台版晶片法」租稅優惠、大陸地區投資收益報繳規定、「合作店」與「專櫃」營業稅報繳規定
「台版晶片法」租稅優惠、大陸地區投資收益報繳規定、「合作店」與「專櫃」營業稅報繳規定 - 2月- 稅務新知選讀
本期新増1則法規增修及新頒解釋函令說明,4則財政稅務要聞,及1則重要資訊,敬請參閱PDF檔。
法規增修&新頒解釋令
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條文
財政稅務要聞
- 營利事業應付款項逾請求權時效未給付應轉列其他收入
- 列報轉投資大陸地區投資收益及可扣抵稅額,應注意計算之正確性
- 營業人出租房屋收取之違約金,應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
合作店銷售型態與專櫃銷售型態之營業稅報繳規定大不同
其他
-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涉及CFC制度相關書表樣張已發布
因本所月刊之重新規劃及安排,本月刊原名「稅務新知暨爭議預防與解決」自本期(2020年8月)起更名為「稅務新知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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