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於編製民國111年財報時,需要留意金管會所認可111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與現行規定的差異,本次主要是IAS16及IAS37的相關修改。現行IAS 16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在達到預期運作方式之必要地點及狀態前,測試設備所產出的樣品出售之銷售淨價款視為直接可歸屬成本,作為資產成本的減項。本次修正後,改為將樣品成本與銷售所收取的價款列報在損益表。

此外,產出樣品與銷售樣品通常存在時間差異,現行的條文未規定樣品成本應如何處理及衡量,新修正條文進一步闡明,產出樣品時回歸IAS2衡量其成本,即樣品成本原始衡量會包含直接及間接的料工費,惟不會分攤到設備的折舊費用(因未達可使用狀態故未開始提列折舊)。過去僅針對帳上的存貨進行成本結轉,現行IAS 16下因樣品亦需入到存貨帳中,該等項目應如何做適當的分攤將是實務上會面臨之挑戰。該項修正是採追溯調整的方式處理,但只追溯到財務報表最早比較期期初以後達預期運作方式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另外,實務上有些企業可能會因為初期設備產生的經濟效益尚低,因此主張設備尚在測試階段,本次的修正條文也明訂,所謂的測試是指評估資產的技術及物理性能是否足以使其能用於生產商品或勞務、出租予他人或管理目的(達自用的運作方式),並非考量要達到特定獲利水準的財務績效(例如要達到特定的營業利率水準)。一旦技術與物理性能已評估完成,即應停止資本化並開始提列折舊。建議公司應重新檢視目前認定達管理階層預期運作方式之必要地點及狀態所採用的標準是否符合新修正IAS16的規定,若不符合,亦需要追溯調整。

IAS37本次修正虧損性合約的會計處理,虧損性合約是指一項合約,其履行合約義務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獲得之經濟效益,而所謂不可避免成本則是履行合約所發生之成本,或者是不履行合約而發生之補償或罰款兩者較低者,也就是退出合約的最小淨成本。

現行準則並沒有定義哪些是履行合約所發生的成本,實務上是有兩種處理方式,其一是直接成本法,包括直接人工、直接原料、廠房跟設備的折舊分攤及其他分攤費用都列入;另一種處理方式則是增額成本法,此法下不含分攤的部分,因此評估結果是虧損性合約的機率跟金額相對比較低。本次修改後明訂應採直接成本法,不再有會計政策的選擇。因此現行採增額成本法的企業,在111年適用修正的時候,要針對111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義務的合約,追溯適用新規定,並將影響數調整111年1月1日的保留盈餘或權益,不得重編比較期(110年)資訊。

111年新適用之審計準則公報第75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10年12月14日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75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以下簡稱第75號公報)取代原本的審計準則公報第48號「瞭解受查者及其環境以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並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在111年12月31日(含)以後之財務報表查核工作適用之。第75號公報更為強調對受查者營運流程之瞭解、財務報表查核攸關資訊系統之辨識、風險評估更為細緻,並提供具體之考量及評估釋例。

所以,以公司來說,需加強評估主要營運流程及資訊系統層面的內部稽核職能,對企業資訊科技環境及流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視,包括網路安全及新興科技的使用(如區塊鏈),以瞭解相關風險和需採行的措施,並評估因應資訊科技風險相關的內部控制是否及時更新與確實執行,如系統授權與使用者職責相符、特權帳號管理是否落實;而審計人員也需要依照新的審計準則公報加強瞭解受查客戶主要營運流程、營運模式如何整合資訊科技、使用新興科技(如流程自動化RPA)及網路安全等,且就前述瞭解去辨認對財務報表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全球ISSB成立 有望統一永續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於去年11月COP26會議上,正式宣布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 ISSB預期透過自身權威性機構的高度,建立永續準則指南,提高資料的一致性及可比較性。日前發布正在發展的未來揭露框架原型,提供正在採用國際認可的準則或架構進行永續報導的企業,思考未來對接的最佳方案。

原型對揭露要求範圍包括氣侯及一般揭露兩類。氣侯揭露將參考氣侯相關財務揭露規範(TCFD)建議、以及參照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制定的特定行業標準裏與氣侯相關指標進行強化;一般揭露將參照IFRS下「IAS 1財務報表表達」準則概念,制定通用性的揭露要求。

ISSB強調揭露原型將著重於對公司營運具關鍵性影響的議題,對於重大的永續風險及機會,提供完整且平衡的說明;以及與產業攸關的短、中、長期重大資訊,著重於投資人及債權人的資訊需求,讓企業的真實價值能被看見。

對於已建立既有永續報導之企業,當下應持續觀察ISSB準則發布(預計有兩號準則將在2022年下半年露出),比對既有採用準則的差異,評估額外資料搜集及企業永續發展主張是否因此需調整之處。尚未建立永續報導之企業,應開始著手內部教育訓練及建立與董事會領導的治理單位溝通、先以小規模試行揭露所需資料搜集,搭配對應的資訊系統及作業流程調整,提前因應日後擴大至全公司適用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