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x alert 154 - 財政部「關稅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預告

財政部「關稅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預告- e-Tax alert 154

為防堵保稅倉庫成為助長走私的溫床,關務署今年4月起逐步啟動「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建置計畫」,並預計2022年起對於保稅倉庫、未稅貨物與受監管物品實施全時監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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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堵保稅倉庫成為助長走私的溫床,關務署今年4月起逐步啟動「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建置計畫」(下稱物聯網計畫),以「公私夥伴」、「降低成本」、「防範走私」、「深化查緝」、「培養產業」與「資訊整合」六大方向為主軸,第一波針對貨櫃車、貨運車、封條產業等制訂物聯網計畫車載設備產業標準,逐步建立電子監控系統的統一規格,並預計2022年起對於保稅倉庫、未稅貨物與受監管物品實施全時監控機制。

保稅倉庫係指經海關核准專門用於存放保稅貨物的倉庫。進口後即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可暫時免納進口稅款,保稅貨物在海關規定的存儲期內可以復運出口或辦理正式進口手續。從早期的加工出口區、保稅工廠,到科學工業園區及保稅倉庫,一路走來保稅區對台灣經濟及貿易的發展扮演著重要角色,然而進出保稅區過程中若有貨品遺失錯漏,將造成廠商的損失,此外,若被有心人士破壞或調換,導致貨品遭竊或置放走私物品,不僅衍生法律責任歸屬問題,影響物流及倉儲業者的商譽,延誤貨主的交易時程,更對相關業者皆造成重大損失。

物聯網計畫之目的即在於提高貨品在保稅區中移動的安全性,並徹底防堵走私案件,透過物聯網的創新科技,全程記錄貨櫃(物)從端點至端點間移動之資料,並即時傳送至海關系統,提升貨物運輸流程透明化,使海關及企業端皆能有效掌控貨櫃動態,提升對保稅貨物的監控效率並確保貨櫃的跨境移動安全,同時亦可減輕海關人員查驗貨之負擔。為配合物聯網計畫之建置,財政部於2020年8月27日預告關稅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謹就此次關稅法修正草案預告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明訂物聯網全時監控計畫之法源(修正條文第25條)

根據關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保稅貨物(即未經海關放行之貨物、經海關驗封之出口貨物及其他受海關監管之貨物),申請在國內運送者,海關得核准以保稅運貨工具為之。此次條文修正增訂第2項規定,明定海關指定之保稅貨物工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將先以車機設備及車機封條試行)、維持正常運作及傳輸電子資料至海關指定之資訊平台。此增訂內容賦予物聯網全時監控計畫法源基礎,以利海關全程監管貨物移動狀態,確保貨物移動安全。

增列「保稅貨運工具所有人」得使用自備封條(修正第28條之1)

配合上述第25條之修正,增訂經海關指定保稅貨運工具之所有人就其自有之保稅貨運工具或所載之海運貨櫃,得向海關申請許可使用自備封條(車機封條),以配合即時追蹤系統之裝置運作。

提高裁罰額度(修正條文第85條)

為更有效嚇阻掉包走私案件,此修正條文將提高保稅貨物工具所有人違反「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之裁罰額度,從原先罰鍰新台幣3,000元以上至1萬元以下,提高至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以達警惕及矯正效果,並促使保稅運貨工具所有人自主提升貨物管理強度,善盡管理責任。

KPMG 觀察

早期保稅貨物於端點間移動時,僅能透過海關人力查緝,後來雖導入電子封條,但電子封條僅在貨物進出站時,讀取資料並儲存,仍存有貨物於移動中遺失或遭調換之風險。隨著科技的創新應用日趨廣泛,「科技執法」已成為近年熱門議題,透過創新科技全程即時監控貨物移動,可大幅降低海關人員的負擔,同時提升貨物通關之安全係數。為建置物聯網計畫,財政部關務署正積極推動關稅法及相關法規之修改作業,除透過修正關稅法相關條文,增訂計畫之法源依據外,關務署已陸續舉辦多場公聽會以徵求相關廠商之意見,彙整產出「汽車貨櫃(物)貨運業車輛車載機產業標準草案」及「汽車貨櫃(物)貨運業車輛車載機週邊產業標準-車機封條草案」,同步展開系統建置,而產業標準1.0版預定於明(2021)年4月完成。此修正案不僅直接影響保稅區業者及相關物流、倉儲業者的作業方式,對於使用保稅區進存貨物之廠商的通關實務流程亦將產生影響,相關業者皆應掌握法規修正和訂定動向及計畫施行進度,以因應該計畫對未來進出口貨物報關及運輸實務上之影響做出準備。若對計畫內容有任何疑義及意見,廠商可透過參與關務署舉辦之相關說明會及公聽會進一步了解計畫內容,或在法規草案預告階段向關務署提出意見或修正建議。

 

作者

葉維惇  執業會計師

丁傳倫  執業會計師

強詩涵  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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